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不固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呢?
  
  如遇到以下情景,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2、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
  
  3、商品房套型误差
  
  4、按揭贷款申请未获批准
  
  5、开发商迟延交楼
  
  6、商品房质量问题
  
  7、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
  
  8、开发商故意隐瞒真相
  
  法律上规定了业主可以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对于这种开发商单方面解约的做法,如果确实是因为业主违约,开发商没有办法才要解决的话,开发商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违约金标准,最起码也和商品房的价格是有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


·醉酒驾驶撞人肇事逃逸该怎样处罚
      酒后驾车本身就是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如果酒后驾车,直接撞死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酒后驾车,直接撞死人,并有逃逸行为的,处3-7年有......


·租赁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租赁合同是指一方出租,一方租用的形式合同。主要是对双方租受的标的物的一种保护机制,这类合同都有一定期限进行相应的规定出租物品的使用时间。那租......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


·由于房价的偏高,很多暂时无法购买房产的人,往往会选择租房来解
      由于房价的偏高,很多暂时无法购买房产的人,往往会选择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而此时签订租赁合同就尤为重要了。毕竟一份好的租房合同可以有效的保护自......


·不计免赔划痕险保42元值得购买么?
      在购买新车的时候,往往会遇到是否需要购买保险的问题,会令人纠结。这种情况之下,有的人往往只会选择买人身安全、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却忽略了同......


·起诉后诉前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起诉后诉前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


·买房子贷款20年和30年的概括房价上涨
      买房子贷款20年和30年的概括房价上涨,一套房总价太高,很少有购房者能全款买房,那么贷款买房就成为了很多购房者上车的唯一途径。多数人在选择贷款年......


·拿着离婚协议可以办理房产过户吗?
      现实中,经常遇到房产登记在双方或者另一方名下,离婚签署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拿着离婚协议去办理过户却被要求另一方过来签字,或者干脆告诉......


·司法鉴定质证的要求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是一个程序公正司公正的机构,对维护人们某些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司法鉴定的重要性,所以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可靠性,当事人......


·老人书面遗嘱的格式是怎样的
      老人书面遗嘱的格式是怎样的一、老人书面遗嘱的格式是怎样的?遗嘱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我患有××××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