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强制猥亵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强制猥亵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认定
  
  与一般猥亵的界限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
  
  猥亵妇女
  
  猥亵妇女
  
  区分开来,本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本条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无法抗拒”的状态定性
  
  强制猥亵妇女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或者对妇女采取胁迫,即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抗拒的手段来实施的。那么,利用妇女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等状态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呢?我们认为,这种猥亵妇女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职权、教养、从属关系犯罪
  
  正确认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罪,
  
  猥亵妇女
  
  猥亵妇女
  
  关键是查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特定的关系对妇女进行胁迫。这一点,与在强奸罪认定中区分利用特定关系强奸与双方基于互相利用而通奸的界限是一样的。在强制猥亵罪的认定中,不能把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猥亵妇女的行为都视为强制猥亵。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容忍行为人对其猥亵的,不能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与侮辱罪的界限
  
  以妇女为侮辱对象的行为与侮辱妇女罪很相似,两者都可以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区别在于:
  
  (1)对象情况不同。侮辱妇女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侮辱妇女罪对妇女进行的侮辱行为,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中对妇女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通过以上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强制猥亵罪量刑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可以到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期末给他人可乘之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办理房子过户走什么流程
      办理房子过户走什么流程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得到房管局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是怎样的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


·寻衅滋事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


·一、企业误工费的赔偿时间怎么确定?
      一、企业误工费的赔偿时间怎么确定?企业误工费的赔偿时间确定标准为: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驾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判罚是什么?
      驾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判罚是什么?一、驾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判罚是什么?1、交通肇事致人重伤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上......


·一、离婚财产分割赠与孩子是否有效?
      一、离婚财产分割赠与孩子是否有效?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经双方协商一致,会将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等书写离婚协议书并在民政局备案,......


·非法集资标准达到多少以上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没有证据可以举报别人犯法吗
      不可以,无证据举报他人不犯法,仅仅靠猜测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但如果捏造就可能构成诬陷,诬陷是要受法律责任追究的,事后被举报人是可以以......


·一、公司签劳动合同不给职工怎么办?
      一、公司签劳动合同不给职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司法解释有哪些?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司法解释有哪些?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