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什么?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见街边的墙上写办理各种证件的信息。其中定然不会缺乏办理出入境的一些证件的。由此可知这些证件一般情况下都是伪造、变造的,都是属于假证。那么,在我国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什么呢?接下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什么?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指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二、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认定界限
(一)本罪与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如果行为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供自己偷越国(边)境使用,而不是向他人提供,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按偷越国(边)境罪认定。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客观方面不同,即本罪是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偷越国(边)境罪是伪造、变造证件供自己使用。
(二)本罪与伪造证件变造证件罪的界限
区别的关键在于客观行为不同:本罪的主要行为是“提供”而非“伪造、变造”,只要行为人向他人提供了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而不论是谁伪造、变造的,均构成本罪;反之,不构成本罪。而伪造、变造证件罪的主要行为是伪造、变造,行为人只有实施了伪造、变造行为才构成犯罪。所以,当行为人只实施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时,则构成伪造、变造证件罪;当行为人既伪造、变造了出入境证件,又把伪造、变造的证件向他人提供时,则前一行为被后一行为吸收,对行为人按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论处,并不两罪并罚、但量刑时可适当从重。
(三)本罪与骗取出境证件罪的界限,二者的区别有以下两点: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是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后罪的对象是出境证件。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证件既有出境证件,也有入境证件,且证件本身并不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而是伪造、变造的;而作为后罪犯罪对象的证件则只是出境证件,且证件本身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犯罪行为特征不同。本罪特征是“向他人提供”,至于行为人如何弄到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与定罪无关;而后罪的行为特征是“骗取”,只有行为人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件的,才构成犯罪。
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立案标准
(一)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入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
(二)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
2、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
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2、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处罚措施
第三百二十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的;
2、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3、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通过上文的介绍,您都知道了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什么了。在平常的生活中,看见的办理的假证一般对社会都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所以也没有怎么管理。但是一旦涉及到伪造、变造出入境证的话,这个是会对国家和社会治安造成很大的影响的行为,就会触犯法律,从而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总结: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见街边的墙上写办理各种证件的信息。其中定然不会缺乏办理出入境的一些证件的。由此可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如何赔偿?
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如何赔偿?双方签署合同后最好的结果当然是双方履行了各自义务,顺利完成合同约定。但是,也会有些人在签署合同后并不履行合同,对于这样的违约事件,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
·贩毒主犯执行死刑在什么时候
贩毒主犯执行死刑在什么时候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1......
·怎么样侵犯肖像权的认定标准?
肖像权是每个人对自己肖像保护不受侵害的一种人格权利。那怎么样侵犯肖像权呢?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样就侵犯了肖像权。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受害人也可以......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财产损害赔偿标准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1、财产损失,是......
·工期延误违约金是多少百分比?
工期延误违约金是多少百分比?根据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比例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在我国的各个省市,几乎每天都有工程在修建,工程的修建一般都是为了满足人们居住,或者是工作的需要的,......
·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该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离婚夫妻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了解这个离婚协议书是否允许变更。实践中,一方要求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情形经常出现,那到底是否能变更呢?具体又是怎样变更的?以下是......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