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逾期后认定的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逾期后认定的待遇是怎样的?
因为超期无法认定工伤,就不是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事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单位给予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报,过期不申报,就等于放弃了申报的权利。不再给予认定工伤。也不享受工伤待遇。
单位应当在发生工伤之日起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有正当理由逾期的,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可以延期。没有如期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待遇由单位负责。
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注意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所以职工申请认定工伤是权利而不是义务,如果没有申请,相关工伤待遇应当由单位负责。实践中,有些办案单位认为职工未在一年内申请认定工伤是放弃相关权益,这么做是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精神的。
二、工伤认定时间超过30天能申请吗?
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1、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2、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1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2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导致不能办理工伤认定了要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按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在就业期间所应有的保证在我国国家是具有充分体现的,五险一金的待遇也是顺应劳动者的社会、生活需求,更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受到工伤时就有显著的体现,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将会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以及休息调整时间。
总结:一、工伤认定逾期后认定的待遇是怎样的?因为超期无法认定工伤,就不是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事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单位给予申报,单位不申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一、对于醉驾驾驶证吊销几年?
一、对于醉驾驾驶证吊销几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
·土地抵押简介
土地抵押简介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
·义务帮工和好意施惠的区别是什么?
义务帮工和好意施惠的区别是什么?好意施惠与义务帮工这个首先要看两者之间的性质,不存在雇佣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好意施惠。好意施惠又称情谊行为,乃指“当事人间就其约定,欠缺法律上行为上的法律......
·什么情况下收回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离婚案件中需要处理的一项很重要的问题,处理好抚养权的归属可以最大程度的减轻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帮助孩子健康成长,但是法院在判决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其判决结果......
·一般来说,区分打麻将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般来说,区分打麻将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从客观看是否具有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前者虽然多次参与打麻将,但输赢不大,或者提供场所、赌具,但行为人未从中渔利的......
·老人立关于房屋的遗嘱规定是什么?
老人立关于房屋的遗嘱规定是什么?一、老人立关于房屋的遗嘱规定是什么?只要符合法定的遗嘱格式,老人怎么立遗嘱都是有法律效力的。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
一、工伤认定逾期后认定的待遇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