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劳动》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当然可能还有其他情形,不一一列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说劳动合同没有期限,在本质上跟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样的。比如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这三年里,如果员工出现的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的道理,员工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计算。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试图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必须是劳动者做出了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规定。无限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劳动年限,劳动者可以无限期的在公司上班,获取利益。
  
  
总结: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劳动》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吗?
      一、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吗?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的。进行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书》;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


·开公司如何防范合伙纠纷?
      开公司如何防范合伙纠纷?合伙事务的管理无章可循。在合伙之初,未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实际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往往造成个别合伙人滥用权利,擅用合伙资源,时间长久之后,必......


·二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带离婚证吗?
      二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带离婚证吗?感情不是稳定存在的,很多人在结婚后,由于疏于维护或者其他的各种原因,导致以前深厚的感情和幸福的点滴都不复存在,双方通过离婚来使自己解脱,离婚后大多数......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在我国国内发生的民事诉讼案件双方如果均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者在国内注册的公司、团体和单位,按照我国民法已经相关法律的规定,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进行处......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有哪些做了明确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设立体现的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对犯罪分子有感化和教育意义,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说的是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有哪些......


·一、醉驾是不是当场直接送去看守所?
      一、醉驾是不是当场直接送去看守所?醉驾不是当场直接送去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