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北京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照目前我国在土地资源方面的政策转移来看,未来各地的集体土地的升值空间还是可以预见的。在北京农村的集体土地也是属于政府比较关注的,因为政府要确保集体土地当中的农业用地不存在着滥用的这种情形。可是北京有很多承包集体土地的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北京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一、北京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
《物权法》中对 耕地 草地 林地 规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应该是没有年限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也就是继承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继承,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所以,在谈及集体土地使用证转让的时候,务必调查清楚受转让方是否具备接受转让的条件,否则容易做无用功,甚至产生经济纠纷。
(一)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二)办理土地证过户所需费用
国土部门收费(皖价费〔2008〕113号)
1、土地证工本费20元
2、土地登记费30元。
在北京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期限是无限期的,但是如果是承包的集体土地当中的这些农业用地有承包期限,比如承包的草地,那么使用期限大概到30年,50年不等,在北京的宅基地也是一直能够被村集体成员继承的。
总结:北京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的依据是什么?照目前我国在土地资源方面的政策转移来看,未来各地的集体土地的升值空间还是可以预见的。在北京农村的集体土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二、您的试用期为个月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二、您的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日止。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转正后,基本工资为元,其他补贴元,合计元/月,并按基本工资数为员工缴交五险一金。三、甲方视乙方工作情......
·民法典离婚财产房产按揭中可以过户没?
民法典离婚财产房产按揭中可以过户没?按揭中的房子出售需要先还清按揭款,你可以选择将下家的购房款先用于偿还按揭或者自己筹款偿还按揭,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交易。可以参考一下程序:1、买......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不管是医生还是一般的护士,要想从事医护方面的工作,那就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毕竟医护是治病救人的工作,因此对相关人员......
·监视居住不让律师会见是否合法?
监视居住不让律师会见是否合法?监视居住不让律师会见是不合法的,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专利权人都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人都有哪些权利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
·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怎样区分
同居关系是一种两性关系,因同居形成的婚姻就是事实婚姻,那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该怎样区分?婚姻关系破裂的结果是离婚,同居关系破裂的结果是解除同居关系,而解除同居关系的要注意啥?我们马上......
北京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