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工伤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

  非工伤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
  
  工伤待遇在我国有详细的工伤赔偿规定,但是有些在工作期间的伤害并不属于工伤的范畴,这时候还会享受有工伤待遇吗,如果不享受的话,那么在这段期间劳动者能够享受带薪病假吗?非工伤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您一起跟着本网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非工伤医疗期的待遇是怎样的?
  
  1、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2、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1)连续工龄<1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40%计发;(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3)连续工龄≥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二、非工伤医疗期的时间?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汁病休时间计算。
  
  三、企业职工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非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比正常工资要低很多,其福利待遇也依然可以享受。而且根据劳动者的工龄不同,医疗期的长短也是不一样的。
  
  非工伤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在这里我们再次解释一下就是不是因为工伤享受的假期也即是病假,一般是根据十级的工龄来计算放假的标准以及工资标准的,对于需要请假在六个月内的,工龄在两年以内的按照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放,超过两年小于四年的按照70%发放,大于8年度按照100%的工资发放。也就是全款发放。
  
  
总结:非工伤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工伤待遇在我国有详细的工伤赔偿规定,但是有些在工作期间的伤害并不属于工伤的范畴,这时候还会享受有工伤待遇吗,如果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


·双方打架警察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双方打架警察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双方打架警察办案流程是怎样的纠纷-----打架----报警-----派出所出警----现场了解情况登记双方姓名和周边寻找证据----带回派出所------核实身份-----伤情厉害......


·玻璃划痕险在4s店买的是否能退?
      在现实生活当中,通常情况下,您购买车辆的时候,都会到正规的4s店来进行购买,有些人他是第一次购买车辆,所以4s店会强制性要求购买划痕险,但是实际上这种购买是可以进行选择的,很多人都想要......


·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一、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特殊职务作品,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


·怎么认定公安有案不立
      不立案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不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


·定金与违约金条款在违约赔偿中的应用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一方违约后,另一方......


非工伤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