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特殊职务作品,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
(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2)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
二、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区别:
(1)概念不同。
(2)取得方式:原不以继为存在前提,但继享有的权利却是从原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
(3)著作权是否完整:原所享有的著作权之完整性比继的权利表现得充分,因为继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而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
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1)保护条件不同: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据著作权法直接取得保护;外国人的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2)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中国作者的作品的首次发表,指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发表。对外国作者来说,其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指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被视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或外国人的作品未发表,但经授权改编,编译后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视为该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
(3)著作权保护期的起算不同: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著作权保护期自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其保护期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及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来确定。
3、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而划分的。
完整主体:指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全部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的作者。
部分主体:指通过转让或继承关系而取得部分著作权的人。
(1)创作作品的作者一般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如果作者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或全部转让给他人,自己只有部分著作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著作权主体。
(2)在某些情况下,作者甚至可能不是或不再是著作权主体,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法人视为作者的情况,事实上的自然人作者就不是著作权主体。
其实,特殊职务作品也很好理解的,比如说当事人在一家设计公司工作,设计出来的该产品是用于公司当前的项目的,这就是属于特殊职务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是归公司所有的,但是,该作品的创作者对于作品享有署名权,公司可以根据创作出来的作品对创作者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总结: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一、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特殊职务作品,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刑法犯罪中止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犯罪中止规定是怎么样的?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
·房屋遗产税该谁出,如何征收?
房屋遗产税自然就是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时需要缴纳的税费,至于具体的缴纳方式和具体的计算方式,一般来说,在相关规定中是有严格的标准的。那么房屋遗产税该谁出?如何征收?我们这就为您......
·一、无人继承的遗产该如何处理?
一、无人继承的遗产该如何处理?1、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人,或虽有继承人,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被认定......
·一、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是否生效?
一、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是否生效?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一般情况下是不生效的。但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
·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限了怎么办?
在中国,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任何人不得私自享有,但是为了生产建设的需要,国家规定了土地的管理法规,对土地资源的配置进行管理,如果需要对土地使用的话,必须办理相关的手......
·单位可以扣工资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在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扣员工工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我们不能完全否定单位扣工资的合法性,毕竟其中一些情况下,法律还是允许单位扣员工工资的。那具体来说,单位可以扣工资的条件有哪些......
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