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移送管辖何时提出?

  法院移送管辖何时提出??法院移送管辖需要在发现没有管辖权时立即提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法院移送管辖需要在发现没有管辖权时立即提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移送管辖的上诉时间是10天。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移送管辖权的现象主要发生在法院部门,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若是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那么会将此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若是不愿意按照流程进行移交,那么即使案件审理结束,也是不会产生司法效力的。
  
  
  
总结:法院移送管辖何时提出??法院移送管辖需要在发现没有管辖权时立即提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可以不给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金吗?
      可以不给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金吗?可以不用给的;属于下面的情况之一的,那么公司是不用对你赔偿的:(1)、还在试用的期间但是被证明了是不符合公司的录用的条件的。(2)、在公司工作期间严重的违......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范围是什么?
      说到劳动关系,相信您都会想到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它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规定着明确的认定范围,还有认定方法。只有明确规定了这两者的认定范围,才能对劳动者和......


·离婚诉讼赔偿的相关法条
      离婚诉讼赔偿的相关法条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一、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盲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吗
      盲人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一、精神三级残疾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二、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


·股东撤股后固定资产怎么算?
      股东撤股后固定资产怎么算?一、股东撤股后固定资产怎么算?股东撤股后固定资产的计算首先要进行清算费用,将这个部分来予以扣除,还有就是职工的工资的话,也是需要进行一定的,扣除剩余的话......


法院移送管辖何时提出?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