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一、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有其特殊性,表现为:解散只是合并或分立的附属后果,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在一定情况下会继续保留;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公司或分立公司继受,而不是消灭。合并、分立解散不实行清算的原因,主要在于合并、分立实行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制度。
  
  二、公司解散和公司破产有什么区别吗?
  
  1、实施主体不同
  
  (1)公司解散的执行主体可以是公司自行解散,也可以是主管机关和法院命令公司强制解散;
  
  (2)公司破产是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适用法律不同
  
  (1)公司解散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公司破产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3、是否可以重新恢复不同
  
  (1)中国目前暂无规定公司解散后还可以重新恢复公司,进行经营活动;
  
  (2)公司破产时,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和解,经法院允许,可以恢复企业并整顿公司,使之可以正常经营活动,反之恢复破产程序。
  
  一般情况下,公司符合解散条件,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若情况特殊,则法院会介入清算程序。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受理后,清算程序由法院组织。
  
  
总结: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一、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意思?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
      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现在没有泄露商业秘密罪,只有侵犯商业秘密罪,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


·没有领证结婚算事实婚姻吗
      没有领证结婚算事实婚姻吗这不是事实婚姻了,这个必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时双方满足了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可以。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开始对于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来说步骤繁琐,所以就有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它相对于一般程序较为方便快捷,所以得到了广大的运用。但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能按照简易程序来开具的,那么行政处......


·离婚协议共同财产己分割是什么意思?
      离婚协议共同财产己分割是什么意思?离婚协议共同财产己分割就是说明双方已把共同的财产按均等的原则分配完;双方是可以直接带上离婚协议书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是......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种类分别是什么
      就刑事犯罪而言,具体可以分为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其中不管是犯罪故意还是犯罪过失都是对应了一些具体的情况的,那究竟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种类分别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