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申请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申请期限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依照下列规定计算:(一)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第十七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在双方有矛盾,通过协议解决不了的问题,一般是通过起诉进行处理。起诉进行一审之后,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答辩判定结果,如果判定的结果有不服气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过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复议。
  
  
  
总结: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申请期限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老人将夫妻一半财产房产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老人将夫妻一半财产房产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老人将夫妻一半财产房产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是否属于子女夫妻共有财产的分以下两种情况:1、父母以赠与房产的形......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有赔偿吗?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


·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
      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应该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或者是让债务人写下借条,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款事实。在借钱给他人时,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呢?如果因为借条发生了欠款纠纷,债权人如何能......


·货物运输合同损失谁来承担
      货物运输合同损失谁来承担在进行货物运输的时候,不管是以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还是航空运输的方式,其实都是有可能造成货物损失的。但此时毕竟已经交付给了承运人了,那么此时的货物运输合同损失......


·分居两年就能自动离婚吗?
      分居两年就能自动离婚吗?一、分居两年就能自动离婚吗?分居两年是不能自动离婚,离婚只能是双方拟定协议书并且签署,或者是直接以分居达到了两年为由向法院起诉,但是以此种理由起诉离婚的,......


·一、交通事故的鉴定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的鉴定费收费标准是多少?1、交通事故的鉴定费收费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因为鉴定项目也比较多,交通事故鉴定费用包括交警处理阶段的车辆检测鉴定、伤者伤情鉴定等费用;法院审理阶段的伤......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申请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