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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局的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公安局的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
  
  1、由公安机关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二、打架申请司法鉴定要带上什么材料?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三、伤情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去做,按照鉴定的内容进行收费。
  
  (一)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具体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受伤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各功能伤情处于稳定状态,即可出院。出院一般被认为是治疗终结,即可进行伤残鉴定。但如果病人出院后原病情反复还需入院治疗的,应当认为治疗还没有终结。
  
  (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需要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各器官损伤导致的功能障碍恢复到稳定情况所需要的时间不同,再加上每个人的个人情况不同,何时伤情稳定完全因人而异,那么在选择委托鉴定时间上也会有差异,受伤者一般可以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确定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
  
  (三)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就是需要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去做,该所具备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四)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同时,办案机关可以组织有关专业人士进行鉴定,确定是否治疗终结。
  
  (五)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收费标准根据需要鉴定的内容确定费用,单个项目在200—600之间(例如: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假如能够评定伤残等级的,伤残等级评定的收费会提前到1000-1800元左右。这个收费标准各个地方略有不同。
  
  以上是关于“公安局的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的问题解答。其实,事情既然已经到公安局,本人虽然不清楚伤情鉴定的流程,但是公安局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受害者做伤情鉴定的,很多地方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内部就有司法鉴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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