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什么情况下侵权?
商标在什么情况下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二、关于如何界定商标是否侵权,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因素:1、被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权利冲突发生的原因固然存在一些偶然的巧合,但较多情形下,仍是由于一方恶意搭便车,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所致。因此,审查被告的主观过错、主观恶意对侵权判断是十分必要的。2、是否相同或相似,并造成混淆当事人所经营的商品与商品之间、服务与服务之间、商品与服务之间是否相同或类似,并造成混淆和误认,亦是判断侵权构成与否的重要因素。3、标识应当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如果是一般的经营者和普通的消费者都普遍认同的通用名称,一方当事人就不享有独占的权利,也不能排斥其他经营者的合法使用。在有的情况下,即使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志,也不应被视为侵权行为,商标权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他人停止使用。比如,正常使用自己的名字、名称或地址的行为;善意使用关于商品的种类、质量、数量、用途、价值、地理来源、生产日期以及其他描述性标志的行为;行使在先使用权的行为等等。
总结:商标在什么情况下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银行非法集资认定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银行非法集资认定法律责任,这要看是银行职员自己的行为还是银行机构的行为,如果是银行职员,债权人虽应该为自己的投机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银行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银行内部监管设置的目......
·补充侦查无法补充证据最终会被释放吗?
一、补充侦查无法补充证据最终会被释放吗?补充侦查无法补充证据最终会被释放。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
·孩子抚养权归我怎么起诉迁走孩子户口
孩子抚养权归我怎么起诉迁走孩子户口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
·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一、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
·车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车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车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
·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可以继续的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情况之下解除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
商标在什么情况下侵权?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