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出口代理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出口代理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上外贸交易进出口量非常大的一个国家,因此在签订出口代理合同的时候,可能有些情况下对合同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没有处理好的话,就很容易引发出口代理合同纠纷。出口代理合同纠纷在诉讼的过程当中,前期有一些准备的过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出口代理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出口代理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整理现有证据
  
  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
  
  二、确定管辖法院
  
  对于合同纠纷以及相关财产权益纠纷来讲,法院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约定管辖。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合同起草时,如条件具备,可根据上述法规直接约定管辖。如在合同中属于强势方,可约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如在合同中属于弱势方,则就笼统规定有管辖权法院管辖。
  
  如没有约定管辖,则实行法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到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被告所在地争议不大,关键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司法实践中是有争议的,对于该问题,2015年施行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对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做了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买卖合同为例,如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如买方要求卖方交货,因交货属于上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卖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卖方要求买方付款,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卖方为接受货币所在地。
  
  根据该司法解释,在买卖合同中,如无特别约定,交货和付款的合同履行地均在卖方,在诉讼管辖方面是对卖方有利的。
  
  三、根据案件难易等情况,判断是否要请律师
  
  对于复杂案件以及在异地诉讼的律师,建议聘请律师,避免因小失大。
  
  四、准备开庭
  
  (一)开庭一般要准备以下材料:
  
  1、证据复印件,交给法院一份,有的法院要求交给对方一份,自己备存一份。
  
  2、起诉状数份,对方当事人一份,法院一份,自己留存一份。如原告是个人,要签字摁手印;如原告是公司,要盖公章,有的法院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
  
  3、如原告是个人,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如原告是公司,则要准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一份。如请人代理,需要授权委托书。
  
  各地法院可能会有所具体要求,去开庭之前,尤其是到外地开庭之前,一定要事先电话了解好开庭手续。
  
  (二)法庭之上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1、如是原告,一定要听清对方的答辩意见,针对对方的答辩意见,随时调整诉讼思路和要提交的证据。比如说,对方对我方有些主张承认了,就可以不用再举相关证据。针对对方有异议的部分重点举证。
  
  2、有些诉讼可能涉及合同性质的区分等法律问题,比如说到底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这时要根据之前的准备,抓住要害,分析到位。
  
  代理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主要包括证据的收集,收集完毕证据以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出口代理合同涉及到一个管辖法院的确定,这往往也是出口代理合同纠纷当中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判定,如果有必要的话您必须要聘请专业的律师来解决自己的合同纠纷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地面铺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地面铺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铺装地面是建筑工程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由于地面直接接触外界环境,风吹日晒,车人的踩踏,极易受到侵蚀。所以,......


·公司法司法解释2的适用范畴有哪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2的适用范畴有哪些?公司法司法解释2主要是针对公司解散的相关事项以及公司解散如何进行清算的具体规定,当公司解散并进行清算时很容......


·关于领取他项权证要带什么意思
      关于领取他项权证要带什么意思一、关于领取他项权证要带什么意思根据法律规定:去房管局领取他项权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


·企业休假扣工资是属于合法的吗?
      企业休假扣工资是属于合法的吗?不合法;1、休年假要扣满勤和补贴还要扣工资是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行为。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


·交通事故责任人如何认定?
      在我国,几乎每天都会有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最多的地方,就是损失赔偿的问题。而对于交通事故损失赔偿,首先就......


·合同到期了没续签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或是交易活动在进行双方合作时,往往都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确保双方的权益。合同具有着法律效用力以及一定的时效性。对于到期的合同......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解决途径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解决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那么对于患者来讲在发生了医疗纠纷后该怎么办呢?具体有哪......


·未婚怀孕可以自己抚养孩子吗
      一、未婚怀孕可以自己抚养孩子吗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的话,首先应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抚养,然后在走法律程序合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女方,以......


·在机关单位做合同工毁约怎么办?
      在机关单位做合同工毁约怎么办?在机关单位做合同工毁约需要找用人单位来要求赔偿违约金。新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需给付违约金给用人......


·公司债券发行融资途径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融资途径有哪些?一、内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公司经营活动结果产生的资金,即公司内部融通的资金,它主要由留存收益和折旧构成。是指企业不......


·一、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哪个部门出具?
      一、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哪个部门出具?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