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股权投资之间的区别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您都知道如果对于一个公司进行投资有可能会得到回报,因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股权投资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同时也存在着非法集资这种行为,那么非法集资股权投资之间的区别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法集资股权投资之间的区别包括哪些?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最大的区别在与股权融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而非法集资是非法的。
  
  (1)实质性区别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
  
  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而股权融资是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
  
  (2)对金融秩序的影响
  
  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融资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融资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
  
  (3)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另外的重要差别是投资的风险控制程度不一样。
  
  非法集资往往是由个人发起,聚集大量钱财,投向几个不为借款方所知的项目,并承诺收益。股权融资则不同。
  
  (4)法律保护方面
  
  最重要的一点股权融资最终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投项目,受到法律保护。
  
  股权融资是以“领投人 跟投人”的方式去投资项目,领投人在受到跟投人委托尽职尽责调查的情况下,出具报告,对跟投人负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去投资项目,信息了解透彻、风险各种承担、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开、透明的行为,这与非法集资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完全不同的。
  
  二、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总之,应对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1、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 解释》
  
  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 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非法集资的行为跟股权投资行为当然是不一样的,其实两者在法律上是有本质上的差别的,非法集资从名称上来看就可以知道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是股权投资的话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经营投资行为。具体的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企业改制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企业改制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今时代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各企业可能一不留神可能就会被时代所淘汰。所以在经营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随着市......


·上海孕妇请病假条会有哪些待遇
      在现实生活中女性求职时总会受到隐形的性别歧视,大多数公司考虑的后果就是女性在社会必须扮演的的角色—孕妇,无法工作却要正常给予工资,一般来说,......


·夫妻双方财产分割怎么起诉?
      夫妻双方财产分割怎么起诉?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


·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担保人吗?
      可以偿其他担保人。根据规定,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承担责任。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系授权性规定,该条仅......


·欠钱不还缺席判决的后果是怎样的?
      欠钱不还缺席判决的后果是怎样的?一、缺席判决的界定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


·按劳动法公司辞退规定是什么?
      按劳动法公司辞退规定是什么?一、按劳动法公司辞退规定是什么?按劳动法公司辞退规定是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进行辞退。(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


·一、店面转让对方违约一般会怎么处理?
      一、店面转让对方违约一般会怎么处理?店面转让对方违约一般会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门面转让合同指甲乙两方在门面转让时签订的门面归......


·代办房产证合同签订可毁约吗
      代办房产证合同签订可毁约吗?合同签订以后是不可以毁约的,毁约责任包括:1、继续履行,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可双赔怎么处理?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可双赔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


·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认定怎么规定?
      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认定怎么规定?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不仅加强了城市规划用地的管理,农村土地更是要规划的对象。有的是因为道路规......


·死亡司法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在严重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家属对被害人死因持有怀疑态度,那么他们可以申请死亡司法鉴定,找出死亡原因,帮助公安机关及早破案。那么从申请死亡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