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哺乳期是否能离婚

在哺乳期内,孩子年龄尚小,出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在这段期间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是有较多限制的,但这并不是说哺乳期不可以离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哺乳期离婚可以吗?
  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决于是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还是丈夫提起离婚诉讼。
  (一)丈夫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
  (二)妻子提起离婚诉讼
  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
  (三)夫妻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法没有对哺乳期期间的协议离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且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办理协议离婚。
  二、哺乳期怎么离婚?
  夫妻在哺乳期的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不同的:
  (一)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办理诉讼离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在哺乳期内的,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夫妻还是可以离婚的。但这势必对子女的生活成长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夫妻应该尽量避免在哺乳期离婚,因为哺乳期正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因医疗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


·专利许可合同类型?
      专利许可合同类型有哪些一、专利许可合同类型有哪些专利许可合同的种类主要有普遍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独占许可合同、分售许可合同、交叉许可......


·60岁以上车祸骨折有误工费吗
      一、60岁以上车祸骨折有误工费吗?车祸造成60岁以上的人骨折也是可以索赔误工费的,需要收入的有无情况进行判断。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退休年龄为......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首先我们要来了解一下怎样的婚姻才是无效婚姻
      首先我们要来了解一下怎样的婚姻才是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指的是不满足我国的法律要求的男女结合,这样子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是没有婚姻效力的,那两个......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工......


·医院合同工毁约按照辞职流程不支付违约金吗
      医院合同工毁约按照辞职流程不支付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医院合同工违约金是不要赔付的,只需要在离职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额外地赔付......


·近几年,工作生活中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备受关注,大多数人都对经济
      近几年,工作生活中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备受关注,大多数人都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数额持有怀疑态度。那么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是什么,具体都有哪些呢?下面就......


·一审不认罪二审认罪能减刑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我们国家除了一审之外,还有20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说当事人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满意的话,那么将会进行二审。很多人......


·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工作的时候,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或者农民工很容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后劳动者不要慌张,在工作中产生的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公伤的,单......


·一、如何解决买卖不破租赁中的租金支付问题?
      一、如何解决买卖不破租赁中的租金支付问题?签订买卖合同后,房屋的归属权就转给买方了,租房只有房屋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租金给与买方。此处应注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