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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纳税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维护社会基础设施,故而任何单位、个人以及法人单位都是纳税主体,主要在进行了经济活动之后,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纳税的,一般的纳税主体都需要缴纳全部的税额,但是根据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部分车船可以享受半税优惠。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
  
  一、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 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
  
  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3、污染物排放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中I型试验的限值标准。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双燃料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3、污染物排放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标准中第V阶段的标准。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船舶和其他车辆等的标准另行制定。
  
  二、 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二)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含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下同),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纯电动续驶里程符合附件3标准;
  
  3、使用除铅酸电池以外的动力电池;
  
  4、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计电能消耗)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
  
  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船舶的标准另行制定。
  
  三、目录的公告
  
  符合上述标准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以及使用新能源汽车,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告。
  
  只有获得许可,并且排污量较小的车船,在纳税时才会允许只缴纳半税。对于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自己满足缴纳半税的条件的行为,经税收机关核实,会实施相关措施,追缴税收,并且会根据其情节轻重,判处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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