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投标保证金上限是多少

投标保证金上限是多少招标和投标由于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因此为了保护招标人的利益,我国法律规定投标人在进行投标之前是必须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的,那么很多人就有疑惑,投标保证金是不是无限制缴纳,如果不是它的上限是多少呢?关于投标保证金上限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一、投标保证金上限是多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二、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已经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但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不少招标采购单位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却没有受到这些规定的约束。《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上可知,投标保证金是有上限的,一般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上限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如果投标人违背了招标的相关约定,就有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老板解除劳动关系不签字有效吗?
      现如今我相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你要去一个公司上班,都需要签一个劳动合同的,而且也是必须要签的。这不仅可以更好的保证公司的权益,同时还可以维护我......


·非法集资与投资合同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与投资合同,首先需要明确什么叫做非法集资,什么叫做投资合同。合同的类型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商业合同,买卖合同,那么投资合同就不难理解......


·离婚房产归孩子但未过户期间房子归属是谁
      其实,大街上每天人来人往的那么多人,可能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不一样的问题。就拿夫妻双方离婚以后来说,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各种各样的非常多的。比如说......


·商标过期后抢注时间点是怎么界定的
      商标过期后抢注时间点是怎么界定的?商标到期后还未满六个月的,其他企业申请注册类似商标就属于抢注。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


·民事案件立案后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民事案件立案后证据不足怎么处理一、民事案件立案后证据不足怎么处理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


·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
      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能离,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因此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的答案是肯定的。二、起诉离婚一方找不......


·区、县级政府能否直接强拆农村房屋?
      区、县级政府能否直接强拆农村房屋?不能,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


·治安处罚故意伤害条款规定是怎样的
      治安处罚故意伤害条款规定是怎样的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农村土地使用一般来说我们都会拥有土地的使用证明,但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的问题,这样......


·车辆追尾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车辆追尾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