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记录

在我国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记录确切的来说,当事人被行政拘留虽然不会留有任何的底案,但是肯定会在公安部门系统内部进行保存的,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总归还是有前科的。所以有很多被执行行政拘留的当事人在拘留期满以后,可能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记录?因为每个人的社会角色都不一样,有人对于行政拘留的记录也非常的在乎。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记录?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二、行政拘留特点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三、行政拘留的程序
  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2、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3、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4、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其实代表着当事人对于我国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是非常欠缺的。行政拘留的这种记录会伴随当事人终生,尽管对于当事人的生活和工作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但是已经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肯定是要付出相应代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发生车祸被撞伤如何赔偿?
      一、发生车祸被撞伤如何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


·用人单位与外派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外派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非机动车逆行现象比比皆是。不少非机动车驾驶人甚至认为“严禁逆行”是机动车应该做到的事情,根本不知道非机动车也严禁逆行。当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与机......


·民事诉讼法中诉讼中止适用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中诉讼中止适用的情形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中诉讼中止适用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


·对经济仲裁不服起诉的期限
      对经济仲裁不服起诉的期限为六个月。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也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那么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国家有明确规定吗?关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我们......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与预付款,其区别主要有: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


·判三年一个月可以缓刑吗?
      判三年一个月可以缓刑吗?判决三年一个月是不可以适用缓刑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企业破产的首要任务就是进行破产前的清算,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负债情况,通过对当前情况的了解来确定下一步的工作内容......


·常见的司法鉴定部门属于哪管
      相信不少人已经亲身经历过司法鉴定,对其的申请流程都是非常的熟悉。但是不知道您有没有想过司法鉴定部门属于哪管,可能大部分人都不去考虑这个问题,......


·房子租售同权的意思是什么?
      房子租售同权的意思是什么?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