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不受理范围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第5项的规定时,要注意把握以下问题:
第一,这里的重复处理行为是针对行政机关的第一次行政行为而言,而不是对当事人提出申诉的重复处理。第二,重复处理行为针对的大都是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较长,行政机关的初次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已超过行政诉讼时效,法院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行政行为无权审查。而行政机关有权对已超过起诉时限的行政行为再次审查,可以撤销旧的行政行为,作出新的行为,也可作出决定维持原有行为。行政机关再次审查权不受时间限 制的特性给行政诉讼时效带来挑战。当事人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行政行为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再次审查时,如果撤销或变更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应视为作出新的行政 行为,诉讼期限重新计算,对这种重新处理行为不服,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如果针对当事人的申诉,行政机关再次复查时,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驳 回了当事人的申诉请求,则属重复处理行为,诉讼期限不能重新计算,不允许当事人通过申诉的途径规避行政诉讼期限的限制。重复处理行为普遍存在于行政管理领域,但长期以来,无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此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引入这一概念,解决了司法实务中所遇到的与此相关的难题。总的来说,行政诉讼法不受理范围有十二条规定,其中包括国家刑法规定的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等六种行为。另外要特别注意的是行政诉讼法第1条第2款第5项对不受理范围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寻衅滋事罪刑拘会被正式批捕吗?
一、寻衅滋事罪刑拘会被正式批捕吗?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
·定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定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定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
·股权投资审核流程怎样才能做的具体?
股权投资审核流程怎样才能做的具体?一、股权投资审核流程(一)必须是股权投资管理企业1、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二)股权投资基......
·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有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
·企业安全优秀监护人都有哪些职责?
国家对于监护人的相关办法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那么我们今天就共同讲述一下,对于企业来说,安全的监护人应该都有哪些职责呢?根据相关的标准,对于......
·构成敲诈勒索罪会枪毙吗?
构成敲诈勒索罪会枪毙吗?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会枪毙,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
·反诈骗中心会帮我把钱追回吗
会。被诈骗的钱还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案件能否侦破及抓获犯罪嫌疑人赃款赃物是否被挥霍。如果案件不能侦破或者赃款赃物被挥霍就不能要回来,否则就可以......
·分部工程质量由什么组织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由什么组织验收许多工程都会由承包方承包以后独立完成,但是工程较大的时候,通常会将工程分开,分为几个分部工程,无论是怎么分,在工程......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禁止情形包括哪些?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禁止情形包括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怀远征收土地上树苗补偿标准的是什么?
怀远征收土地上树苗补偿标准的是什么?现如今,我们的国家发展的越来越好,慢慢的国家的发展趋势也从城市发展到了农村,既然要发展农村,首先要做的......
·代书遗嘱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上签字吗?
代书遗嘱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上签字吗旁人代书遗嘱,需要两位旁证,立遗嘱的当事人,一起在遗嘱上签字按手印,注明年月日,不需要继承人签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