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事实收养关系证明的依据有哪些?

事实收养关系证明的依据有哪些?收养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共同生活,并且养父母要承担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那么这种事实收养关系证明的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事实收养关系证明的依据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事实收养关系证明的依据有哪些一、首先成立事实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二、事实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依据根据规定,我国在一定期间内是承认事实收养关系的,但是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明确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的建立需要履行法定的手续,即我国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所以,就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发生纠纷时,应该提交收养成立的时间,如果主张成立的时间是发生在1992年4月1日以后的,则不可能成立事实收养关系,无需荐举其他证据。如果主张成立收养关系的时间是发生在1992年4月1日之前的,则需要再进一步进行审查,以认定事实收养关系是否存在。三、事实收养关系成立的其他依据根据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所以,如果就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发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亲友或者周围邻居的证言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出具的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明,这些证据也可以证明事实收养关系是成立的。总之,事实收养关系证明方式,有两种。一是去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二是提供周围邻居或者居民委员会的证言。其实,只要有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一般都可以获得相关证据去证明的。只是合法的收养关系确立,一般都要去相关部门做相关的登记,办理好相关手续。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事实收养关系证明的介绍,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可以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应向哪个法院起诉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应向哪个法院起诉1、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请如何办理?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请如何办理?在国家医疗改革制度体系中,医药改革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由于经销商、代理商等中间环节过多,导致患者买药......


·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有哪些
      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有哪些我国对司法鉴定有着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在法院的庭审过程中,司法鉴定一方面可以由法院一定的鉴定进行进行司法鉴定,另一方面......


·在执行案件有期限吗?
      在执行案件有期限吗在执行案件有期限吗申请的期限为: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工伤超过一年是否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我们知道,劳动者如果发生工伤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但申请工伤赔偿之前,劳动者应获得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实践中会有一些工伤劳动者在一......


·深圳起诉离婚多久才可以办理完?
      您都知道,结婚手续办理的程序简单,只要符合条件,手续完备,几分钟就可以办好了。但是离婚手续就复杂多了,需要经过庭审准备、开庭等一系列环节,同......


·二审刑事案件如何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二审刑事案件如何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二审刑事案件如何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


·我们从出生到未满18岁之前
      我们从出生到未满18岁之前,都属于未成年,在我们未成年之前我们都会有相应的监护人,我们的第一监护人是我们的父母,但是也有可能因为一些外在因素导......


·自首和立功哪个量刑减得多?
      自首和立功哪个量刑减得多?一、自首和立功哪个量刑减得多?立功减刑的幅度: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


·杭州社保补缴规定是怎样的?
      杭州社保补缴规定是怎样的?杭州社保补缴规定是怎样的(一)、补缴条件1、参保单位未及时给职工办理参保手续,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2、超出法定......


·抢劫罪的暴力标准是什么
      所谓“暴力”,是指犯罪人对财物的所有者、管理人员实施暴力侵袭或者其他强制力,包括捆绑、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使他人处于不能或者不敢反抗状态当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