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付给?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付给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在夫妻离婚之后应该由哪一方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通常获得了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会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也就会实际的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因而往往就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来支付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财产侵权案件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现在我国公民自己合法财产的呈现形式是比较多样化的,主要体现在投资、知识产权和现有的一些货币形式的财产等,所以才导致了当前的财产侵权案件也......
·法院发的离婚判决书丢了以后
法院发的离婚判决书丢了以后,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补办的,具体补办方式如下:1、找当时主办案件的法官进行补办。这种情况往往适合于刚办理不久的离婚......
·白细胞低公司不让入职有没有法律依据
白细胞低主要是抵抗力低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服用了一些抗生素导致的,公司收录职员对于入职前的体检也有一些限制措施,对于一些传染性疾病在没有治愈......
·离婚了再结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离婚了再结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信用卡被盗刷,谁来承担责任
信用卡被盗刷,谁来承担责任一、信用卡被盗刷,谁来承担责任信用卡盗刷涉及到盗用人、发卡银行、商家及持卡人四方主体,所以,我们可以根据发卡银行、商......
·缓刑考验期满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缓刑考验期满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满,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二条:“被宣告......
·内江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由哪个单位负责
内江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由哪个单位负责一、内江征地补偿新标准由哪个单位负责?内江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补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