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吗

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吗从《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都是有权对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而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一样,也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那罪犯在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吗《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上述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子女)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其聘请的律师不能代为申请取保候审。而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除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申请取保候审外,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聘请的律师也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二、取保候审时要遵守哪些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居所或住所前应征得决定机关同意。2、工作单位和联系人方式变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其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证件、驾驶证件叫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不管是哪个司法机关,如果需要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事拘留的话,则也是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执行,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同时刑事拘留也必须要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至于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也是可以申请的,不过是否会获得批准,则要看有没有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法关于履行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关于履行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一、合同法关于履行合同的规定有哪些?1、履行主体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2、履行标的合......


·认罪认罚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事处罚当中,遵循着没有经过法院的判决是绝对不会构成犯罪行为的。这一点是十分明确的,并且法官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会考虑犯罪嫌疑人在作案的时候......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有什么区别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有什么区别(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


·借条可以写成借款协议书吗
      借条可以写成借款协议书吗借款协议合借条的效力基本是一样的,所以可以替代,利息可以在借款协议书中进行约定,同时也需要在借据中注明借款利息。如果......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升值部分如何处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关于房产升值部分如何处理?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需要分割的,需要聘请专业的......


·遂宁市信息公开有什么规定?
      遂宁市信息公开有什么规定?政府的工作一般都会涉及到老百姓的利益而必须作为当事人的老百姓能够知悉所有的事项,而如果行政工作太过隐秘就会让老百......


·企业法和公司法之间有什么区别?
      我们经常把企业和公司混为一体,从字面意思觉得都差不多,其实他们之前不管是从概念上,模式上还是从范围上都是不一样的。其中企业的这个概念的范围实......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


·利润分配到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利润分配到股东的规定是什么?利润分配到股东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


·遇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在楼市一片欣欣向荣的背后,因房产问题维权的事件也接连不断,定金不退、建筑质量问题、产权证办理难、面积缩水、楼盘虚假宣传等等现象层出不穷。那么......


·民事诉讼自认规则如何适用
      民事诉讼自认规则如何适用?(一)自认必须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基于自认是否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作出,可以将自认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自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