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判刑拘役后的后果会怎么样?

在我们的生活中,当我们还是学生在学校的时候,我们犯错会被寄处分并放进我们的档案袋里面,当我们出社会后,我们也会碰到一些因为轻微违法犯罪而被国家的公安机关抓去的人,公安机关会视犯罪事件的轻重而对犯罪人进行拘役改造,公安机关会也会将我们犯罪拘役的事件放进我们的档案袋跟随我们一身,那么被判刑拘役后的后果会怎么样,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被判刑拘役后的后果会怎么样?
  (1)实践中,拘役刑的执行常常是在看守所内执行,将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放在专门的拘役所内执行的极少。由于看守所内关押的大部分是尚未被判决的刑事被告人,其中既有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也有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既有初犯,也有主观恶性较重的累犯,成分十分复杂。而拘役犯都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将拘役犯与其他犯罪分子关押在一起,易发生交叉感染,使拘役犯增强犯罪技能,增加主观恶性,强化犯罪意识,增大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巩固了犯罪心理结构。(2)对于服刑人员的教育和改造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但是短期自由刑的刑期是有限的,容易形成服刑人员改造期与服刑期之间的矛盾。由于拘役刑期较短,其惩罚功能弱,不具有刑罚的威慑力,以致无法达到改造效果。(3)拘役刑执行中和执行后的“后遗症”多。如罪犯可能因受刑而失业、失学、婚姻家庭破裂,子女的教育培养、家庭的经济生活等也将受到不良影响。罪犯服刑期满,无论是否得到改造,都会在升学、就业、婚恋等方面受到歧视和阻碍,从而对前途失去信心,复归社会困难。
  二、拘役的期限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个月)相衔接。这一规定较好地体现了拘役的特点,使刑罚体系更为连贯和严密。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通过上面我们的总结,被判刑拘役后的后果会怎么样您都有了相关的了解了,被拘役后多多少少都会影响我们今后的生活,大到可能会影响我们的一生,对我们的心灵上也会造成阴影,总感觉朋友们会看不起自己,因为拘役的事情进了自己的档案导致工作不好找,自己也越自暴自弃,所以我们一定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只要违法了再小也是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一、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1、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


·团伙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如果是团伙斗殴造成轻伤,一般不另处刑,按照聚众斗殴罪处罚,分别依据参与斗殴者情节,予以量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


·一、深圳怎样写离婚协议书?
      一、深圳怎样写离婚协议书?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


·法律规定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少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少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


·商业车险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
      商业车险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一、商业车险退保条件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


·遗弃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遗弃罪行为是较为常见的,但是并非所有的遗弃行为都会构成遗弃罪。为了保护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幼儿园小孩户口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幼儿园小孩户口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的手续有: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


·西山区行贿人员构成了行贿罪怎么处罚?
      一、西山区行贿人员构成了行贿罪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一)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


·江苏省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有哪些好处?
      与以往的《条例》不同的是,江苏省劳动合同法的新条例在调整用人单位的制度方面及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方面做了更详细的规定,这也是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


·一、因醉驾造成自己受伤严重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因醉驾造成自己受伤严重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按醉驾处理根据最高检、最高法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