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在购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支付和按

现在购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支付和按揭贷款支付。但此时按揭贷款购房的是向银行申请,此时还贷自然也是还给银行,而银行往往也就要收取一定的利息了。那买房子可以贷款怎么算利息呢?这是很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可以贷款怎么算利息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能够降低成本,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每个购房者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不同经济状况精打细算,合理安排。(一)房屋总价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能力。贷款买房虽说可以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但透支金额必须控制在有效偿付能力之内。普通购房者的购房总价应该不要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每月还款不要超过月收入的60%。对于投资性的购房者,要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因为银行的贷款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二)首付款并不是越少越好。购房者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申请贷款的额度越大,首付款的额度就越小。选择小的首付款,就可以将其他资金用于别的投资。所以如果购房者有多余存款又有其他较好的投资途径就可以选择最少的首付,因为其他投资的回报可能会大于贷款利息。如果没有较好的投资途径,在有多余存款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多付一些首付款,因为贷款利息比存款利息高得多。(三)还款期限要适当。借款期越少,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要根据自己的未来收支情况和自己的人生阶段来选择还款的期限。同样的贷款金额,选择十年的还款期每月要比选择二十年多,但是需要还款的总额比二十年期的要少。根据专家的分析,购房贷款一般在15至20年为宜。
  二、贷款买房如何计算才合适?
  买房贷款计算公式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两种不同的方式各有优缺点。适合不同情况的购房者,我们先来看一下两者的计算方法。(一)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还款,就是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直至结清贷款。购房者每月要还的总数都相等,但是利息和本金占的比例每次都发生变化,开始时由于本金较多,所以利息占的比重较大,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本金所占比重逐渐增加,利息占得比重越来越小。举个例子,贷款20万选择20年还款期:按年利率7.47%计算,月均还款1607.5196元,支付总利息达185804.7元,还款总额将达385804.7元。(二)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则指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减少逐月递减直至结清贷款。购房者每个月换的数额都不同,其中本金的数额相等,随着每月本金的减少而递减,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利息由多逐渐减少。同样以贷款20万元20年还清为例,按年利率7.47%算,第一个月还款为2078.33元,以后每月递减,最后一个月还清时还款838.52元。支付总利息为150022.5元,还贷总额为350022.5元。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本金还款的方式比本息还款的方式少还了三万多,那么是不是每个人都应该选择本金还款的方式呢?不是的,本金还款在贷款初期月还款额大,还贷压力较重,尤其是在贷款总额比较大的情况下,相差上千元。对于目前收入不高的人来说压力会很大,尤其是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随着时间推移还款负担逐渐减轻,所以适合目前收入较高,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是预计将来负担会加重的人群。例如有一定基础的中年人,未来退休后收入会减少,到那时还贷压力也减小了。而本息还款的优点是每月偿还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均衡,这种还款法还适合未来收入比较稳定或略有增加的借款人,如部分年轻人,现在资金较为紧缺,但未来有能力提前还贷,这样利息也会相对减少。对于精通投资、善于理财的家庭,也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只要投资回报率高于贷款利率,则占用资金的时间越长越好。实际购买房子的时候,若需要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话,则也要满足了银行的条件才行,换言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符合条件的,因此就会导致有部分购房者无法获得房贷。而至于买房子可以贷款怎么算利息,上文中我们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继承农村自建房被拆迁怎么补偿
      一、继承农村自建房被拆迁怎么补偿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


·《公司法》修订后增加了哪些股份回购情形?
      《公司法》修订后增加了哪些股份回购情形?1、增加规定了一些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法》第142条:在对股份回购情形规定为:(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


·一、婚前财产买房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财产买房离婚怎么分?夫妻双方在婚前所置办的或者是购买的基本是属于个人所有。比如说房屋,如果夫妻双方其中的一方,在婚前所购置的房屋,......


·一、离婚在供房产怎样分割?
      一、离婚在供房产怎样分割?(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


·根据法律规定手指割破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手指割破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手指割破如果是在正常上班期间,因为工作原因所导致的,可以算工伤。但也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具体的工伤鉴......


·焊接工程质量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焊接工程在生活当中的运用实在是太过于普遍了,包括楼道上的护栏,玻璃窗户的安装等这些可能都会需要用到焊接,焊接是需要具备专业的职业技术,通过加......


·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起诉离婚协议离婚虽然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相比之下很多有离婚打算的夫妻最开始还是会先选择协议离婚,而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通过向法......


·一、醉驾有异议被检察院撤回交警队会撤案吗?
      一、醉驾有异议被检察院撤回交警队会撤案吗?看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85条规定,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


·聚众斗殴和故意伤害的区别在哪里?
      聚众斗殴和故意伤害有时候很难分清楚其中的区别在哪里,同样是打架斗殴同样是伤害当事另一方实在很难将这二者明明白白地划分开来,本站我们特意为您整......


·谁来对产品责任纠纷举证
      谁来对产品责任纠纷举证一、谁来对产品责任纠纷举证司法实践中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是: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