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有哪些
生活中总会有人触犯法律,挑战法律的权威。那么对于这一类人,当然是要给予适当的惩罚才可以保证市场的有序进行,保护法律的尊严。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下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具体相关内容和所应对的实施对象的具体操作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一)法律设定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二)行政法规设定
1.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2.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负有行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设定了资格罚、财产罚和治安管理处罚三种行政处罚,旨在强化安全准入监管和加大事故违法“成本”。
(1)资格罚。这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停止、吊销、撤销行政责任主体从事相关活动的许可、资格的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和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资格罚,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这不仅是指依照某个或者几个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凡是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中介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有资格罚的规定的,都可以实施处罚。
(2)财产罚。这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处以行政责任主体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实施财产罚的企业主体,不以其所有制不同而有所区分。凡是依法应当给予财产罚的,不论事故发生单位的所有制和管理体制有何不同,都要对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处以罚款。
(3)治安管理处罚。为了配合事故报告、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实施六种违法行为中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上面详细列出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你应该对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具体来说,这些法律的实施离不开我们每个公民的自觉遵守。在了解了相关的处罚规定之后这对很多人都会起到一个威慑作用,让我们更加遵守法律规章。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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