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众所周知商业贸易中合同是很关键的一个点,一份详细周到的合同可以让你后顾无忧的去生产发展。相反要是一份错误百出的合同那是很危险的。尤其在运输业,因为运输的实效性,所以对于合同要格外慎重一些才好。下面是一份比较标准的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模板)
运费结算合同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为促进双方开展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合作,根据《民法典》、《海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办出口货物运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责任与范围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 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业务,并代缴相关费用。
2.乙方在委托甲方承运货物前,乙方应详细、真实地填写货运委托书并签字盖 章、提供完善的报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为乙方利益,甲方有权但无义务为甲方垫付海运运费、港杂费、以及其他代理 费用。上述代垫代付款项可采用本协议规定的结算方式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二、运费确认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结算海运费、订舱费以及其他费用,乙方应当 按照甲方提供的费率作为计费依据。
2.甲方代为垫付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完成业务所必须支付的额外合理费用,向乙 方实报实销。因乙方变更委托所引起的各种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1.甲方同意在协议的每个结算期内给予乙方信用额度:。 如果在每个结算期内,实际发生的应付金额超过上述信用额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结清所欠超出信用额度的费用;如实际发生的应付金额小于上述信用额度,乙方可按照本协议第三款2-3条的规定结清费用。
2.针对乙方在每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期间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而产生的费用, 甲方将在次月的五号之前向乙方发送费用结算清单(账单),乙方必须在收到账单之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结算月的十五日 之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 异议的五个工作日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对于经重新确认的费用,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完成付款,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在下一个结算月结清。
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 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7.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 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四、 违约责任
1. 除非获得甲方允许外,如乙方未能在授信期限内按合约结清相关费用,乙方同意按每个正常日(未结清费用的)千分之五的利率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若乙方逾期拖欠费用,经甲方多次追索之后依然据不支付,甲方有权采取以下 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包括造成第三人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 暂停本协议下一切业务的操作,直至全部费用付清;
2) 滞留、暂不交付或留置包括乙方所委托过来的任何一票的提单、核销单、报关单 等在内的全部单证,直至乙方全部费用付清;
3) 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4) 可要求承运人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即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不愿意续订合 同,应于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合同将自动顺延。
2.本合同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 厦门市思明区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须附上各自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做为 附件,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相信看了上面的条条框框,对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您应该有所了解了,合同在商业中起着举重如轻的作用,商业的往来其实也就是合同的往来。一份完美的合同可以让你事半功倍。反之则会束缚住你的,再运输业来说更是如此,研究下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应该对您有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有期限的规定吗?
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有期限的规定吗?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有期限的规定,对于管辖权有异议并且向要更换审理的司法机关的,必须要在检察院接受上诉请求之后......
·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是什么?
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是什么一、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模板
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模板______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
·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一、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劳动仲裁不受理,对仲裁不受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
·离异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离异其实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夫妻之间的关系被解除了,但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无法割断的,因此在一方获得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
·劳动期限会涉及劳动合同上面的时间吗
劳动期限会涉及劳动合同上面的时间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处理婚前房产要注意什么问题
处理婚前房产其实也就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进行分割。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大,因此很多人在分割的时候都想尽量的多分得一些。那么在处理婚前......
·贩毒都怎么判刑处罚的?
贩毒都怎么判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
·律师非诉讼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
社会上一般认为律师是请来打官司的,但是不打官司的律师可以帮助您解决好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律师非诉讼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主要是委托律师来代理非诉讼......
·认定为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
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