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没有目击证人应该怎么做?
认定工伤与有无目击证人无关,证人证词不是必要条件,关键要看是否属于认定工伤的情形,如果非要就去社保局工伤科让他们拿出《工伤保险条例》出来,看哪条有些要证人证词,还不受理就去仲裁起诉公司和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药费。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九条,被侵权人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而减轻或者免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和四十二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保险待遇。所以可以得到除了医疗费等实际损失之外的双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综上所述,我们针对工伤认定没有目击证人这一问题,提供了相关参考办法,劳动者遇到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在此我们温馨提示广大劳动者一定要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
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在实践中,合同一般都由两份构成,双方都签字之后一人一份,按照约定时间生效。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现合同存在问题想......
·贵卅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贵卅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近几年我国的城乡建设加快了步伐,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占用个人的土地,也就会出现一些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问题,这些......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什么意思?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什么意思?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什么意思?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只有受害者自己或者其委托律师提出诉讼法院才会受理的案件,具体告诉......
·债务转让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转让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
·疫情对孕妇有哪些影响?
疫情对孕妇有哪些影响?孕妇要做好哪些防护?孕妇属于高危人群,如果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更加容易发展为重症。这次的新型肺炎是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
·民事案件延期开庭时间最长是多久?
民事案件延期开庭时间最长是多久?一、民事案件延期开庭时间最长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缓刑一般是几年、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
我们说缓刑的期限其实也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毕竟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了缓刑的,需要经过一定的考验。那实践中,缓刑一般是几年呢?也就是说法律中......
·离婚时有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有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
·合伙企业的财产具体有哪些?
合伙企业的财产具体有哪些?一、合伙企业财产有哪些?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离婚要共同抚养孩子吗?
离婚要共同抚养孩子吗?离婚要共同抚养孩子吗?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权的时候是具体归夫妻双方的某一方拥有,不会判决抚养权共同拥有,但是为了孩子身......
·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征地批文满2年自动失效吗?
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征地批文满2年自动失效吗? 一、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征地批文满2年自动失效吗? 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健全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