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诉法对刑拘的规定有哪些?

公安局锁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后,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对其拘留的申请。刑拘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公安局在办案的时候经常用到。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特别的一章对强制措施进行了细致描述。那么,刑诉法对刑拘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有关法律知识告诉您。
  
  
  
  
  刑诉法对刑拘的规定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综上所述,根据刑诉法对刑拘的规定,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手段,要经过检察院的批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行拘留。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要尽快的询问,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超过这段期限仍然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对方犯罪的,公安局要对其释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存疑不起诉案件能起诉到法院吗?
      存疑不起诉案件能起诉到法院吗?存疑不起诉后再次起诉是合法的,存疑不起诉后需要重新起诉的必须要确定掌握了他人犯罪的证据。作为公安、检察机关也不应......


·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
      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我国在朝着现代化目标的建设过程中,离不开公共建设,当然这也会涉及到征地的事项。征地,是一件复杂的事情,由于它设计以......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它保障的是劳动者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它保障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但也有很多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没签劳动合同......


·算不算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
      算不算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有些人不喜欢租赁人家已经装修过的房屋,因此在选择房源的时候,
      有些人不喜欢租赁人家已经装修过的房屋,因此在选择房源的时候,偏向于租赁那种毛坯房,这点在租赁办公用房上面体现的尤为明显。实践中,无论租赁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2.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


·哪些属于立功表现,有立功表现的怎样处罚
      立功制度是独立于自首制度之外的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在节约司法资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现行关于立功的规定比较简单,而司法认定却非常复杂,那......


·执行期间后续债务陆续到期,是否仍应对新到期的债务申请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申请执行人只能对已经到期的债权分期或一并申请执行,对未到期的债......


·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罪成立吗?
      一、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罪成立吗?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罪是不会成立的,因为依据我刑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不会是故意伤害罪,交通事故是属于意......


·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其实对专利权人的损害是很大的,另外这也会对我国的相关法律造成破坏,毕竟对专利权,其实在包括《专利法》在内的很多法律都是有提供保护......


·企业并购后整合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企业并购后整合主要涉及哪些方面?一、经营战略整合企业并购后,战略整合是其它整合的根本前提,衡量并购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要看并购是否使企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