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娃娃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问题是什么?

您都十分清楚的知道,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子女以后的健康成长。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问题是非常复杂的。比如说娃娃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问题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抚养权确定的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在这里我们首先给您介绍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的原则包括哪些,比如说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日后的健康成长。可能您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打架斗殴的情况很多,稍有不慎,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很明显,构成了犯罪的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根据我......


·导致无效婚姻的疾病种类包括哪些?
      婚姻是维系我们家庭以及社会的稳定的基础。但在我们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很多地方尤其是偏远地区,对民法典律效力缺乏认识,一些早婚、近亲婚姻、婚前患......


·淮北市烈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管理条例是什么
      淮北市烈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管理条例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出台已经有很长时间,随着国家要求的方案下达,现阶段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完成政府信息公......


·如何办理抚养手续才合法有效?
      如何办理抚养手续才合法有效?我国经济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的进步,传宗接代的想法和重男轻女的看法也慢慢消失......


·一、夫妻只要分居两年能离婚吗?
      一、夫妻只要分居两年能离婚吗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夫妻双方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够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哪种错误可以被辞退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哪种错误可以被辞退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哪种错误可以被辞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犯哪种错误可以被辞退的这个问题取决于公司劳动纪律......


·抢劫如何判刑,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还会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威胁,因此我国法律对抢劫罪的处罚是比较重的,那么具体而言抢劫罪如何判刑,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出交通事故车被扣车钥匙怎么办?
      一、出交通事故车被扣车钥匙怎么办?出交通事故车被扣车钥匙是为了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当责任认定书出来,就能提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少年犯强奸罪具体是什么?
      少年犯强奸罪具体是什么?性教育的普及可以让青少年更能正确的了解性知识,但是也很容易让青少年产生误解。有些青少年在不了解法律的情况下就进行了一......


·岗位工资有什么计算方式
      现代企业一般都采取的是岗位工资制度,劳动者在领取报酬之前,一般会收到一张工资条,工资条上会显示你这个月的工资构成,其中有一项是岗位工资。很多......


·怎样签二手房买卖合同
      怎样签二手房买卖合同1、必须确定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要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