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不知情高管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可以是由公民个人实施的,也可以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的。如果是个人是非法集资的话,那么肯定公检法机关直接对当事人进行逮捕就可以了,但是在公司实施非法集资的过程当中,涉及的人员就比较多了。除了公司的普通员工以外,公司的高管在事发以后,首先需要搞清楚的一个问题也是非法集资不知情高管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非法集资不知情高管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要根据涉案金额、犯罪情节定罪处罚,如果高管不知情不认为是犯罪,如果知情并提供帮助的,构成共犯,要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是刑法的一类罪名,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采用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如果涉嫌非法集资的话,肯定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必须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至于非法集资不知情高管,由于高管本身并不知情,而且也没有具体参与到非法集资的犯罪活动当中,所以对于不知情的公司高管肯定是不会追究法律责任的。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身为公司高管,对公司存在非法集资却不知情的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仓库丢东西录像能成为直接证据吗
      仓库丢东西录像能成为直接证据吗一、仓库丢东西录像能成为直接证据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该视频录像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向......


·强制隔离戒毒能否监外执行
      强制隔离戒毒能否监外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不存在监外执行。只有所外就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


·在我国单位双罚制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有很多公民都是在旁听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当中才第一次听到了单位双罚制,也有人会觉得所谓的单位双罚制和国家对有些个人犯罪采用的判刑加判处罚金的这......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 欠钱不还起诉时需要哪些证据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欠钱不还起诉时需要哪些证据在出现了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债权人都很苦恼,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才能要回欠债,而要是一直要不回......


·因信用卡坐牢的规定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信用卡的使用比较广泛,这种超前的消费观念现在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很多年轻人在盲目的刷卡之后就会造成还不上款的情况,就会违法相关法规给......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补偿金
      许多技术性企业经常使用竞业限制的方式保护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以保障自身的竞争力,但在保护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应当依法办事,不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房有使用年限的规定吗?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房有使用年限的规定吗?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房有使用年限的规定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房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集体经营......


·如果醉驾吊销驾照找人有用吗?
      如果醉驾吊销驾照找人有用吗?没有用;根据相关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一、 交通事故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要看失明的具体情况来定的,比如有抄没有眼球缺失,如果没有缺失,那还要看失明的等级,如果一侧眼球缺失,另......


·关于国家赔偿的方式都有哪些
      关于国家赔偿的方式都有哪些(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


·上海变更抚养权律师费用多少钱?
      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就已经被确定下来,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标准是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本着这一原则,如果拥有孩子抚养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