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盈余公积的含义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现行公司法制度下,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
  
  一是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 注册资本 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主要是公司按照 股东大会 的决议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三、盈余公积的提取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盈余公积的用途
  
  盈余公积用作公司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转增资本。
  
  五、盈余公积的使用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法未对盈余公积超过多少要转增资本作规定,只是规定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而任意公积金由于是企业自主提取而非法定提取的,因此其转增完全由企业自行决定,法律不作限制。
  
  综上所述,关于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主要将盈余公积分为法定和任意公积金两种,对于前者,提取比例为注册资本的十分之一,上限为注册资本的一半,增资后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四分之一,对于后者,只要股东会决议即可提取任意比例,增资数额也可自行确定,但与法定公积相加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四分之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创伤性关节炎能评残吗?
      创伤性关节炎能评残吗交通事故可以,“创伤性关节炎”应当是8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对行为人的处罚是比较重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而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做出重伤的鉴定。那么您知道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需要哪些资料
      有的劳动者受了工伤之后,往往不及时去做工伤鉴定,等到后期去进行工伤鉴定时,却被告知自己已经超过了工伤鉴定的时间,工伤鉴定机构已经不再受理了,......


·我国对假释期后犯罪的犯罪分子如何处罚?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一些在狱中表现好、有悔改意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可以给与假释,这是对犯罪分子教育和改造的一种手段。如果其假释期......


·老公借钱,老婆不知,需还不 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在外借
      老公借钱,老婆不知,需还不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在外借钱,而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此时由于双方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因此债权人就有可能找借钱人的......


·上海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上海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1、符合规定拟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


·小孩抚养费标准一月多少钱?
      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而分期支付中最常见的就是按月支付了。那这个情况下小孩抚养费标准一月多少......


·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否可以继续
      一、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否可以继续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可以继续。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夫妻离婚孩子应该怎么判
      夫妻离婚之后,并不会因此免除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很多时候孩子只有一个,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也就是关于抚养权的处理问题。那么现实中......


·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
      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


·离婚法定情形都有哪几种 一、离婚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离婚法定情形都有哪几种一、离婚法定情形都有哪些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