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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司法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的项目和类别是非常多的,包括您比较熟知的法医类鉴定,声像类鉴定,笔迹鉴定等各种各样的。所以肯定不同的鉴定类别,参考依据是绝对不一样的。如果是属于交通事故当中遇到人身伤残的话,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就要符合伤残司法鉴定鉴定标准才可以,对于伤残司法鉴定的鉴定标准,国家也是有统一的规范的。
  
  
  
  
  伤残司法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司法鉴定也是将人身伤残程度进行了十个级别的划分,其中第一级别是属于程度最为严重的。按照我国制定的司法鉴定一级伤残的划分依据来看,基本上当事人如果鉴定的结果显示为一级的话,虽然说还有正常的生命迹象,但是生活已经完全不能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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