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判决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罪大恶极,但是法官在判刑的时候却只是判处了死缓,而不是死刑立即执行。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其实这是因为该犯罪分子具备了死缓的条件,因此不得不判处死缓。那么您知道判决死缓的条件有哪些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判决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二、死缓罪犯如何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三、死缓期满后怎么处理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满后,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有三种处理办法: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3、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死缓期间的计算。根据刑法第51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判处死缓的条件内容,死缓的缓刑期限是固定的,为两年。而在两年期满后,则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进一步的处理,包括核准立即执行死刑和减刑。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一方去世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一方去世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夫妻一方去世,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在继承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要先对夫妻共同......


·一、公证处对遗嘱公证内容负责吗?
      一、公证处对遗嘱公证内容负责吗?公证处对遗嘱公证内容负责,公证处不给遗嘱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可以问清楚其中的原因,如果资料不符合规定的重新整......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缓刑又犯新罪先并后减处理吗?
      缓刑又犯新罪先并后减处理吗?撤销缓刑后的数罪并罚,实行先并后减的规则。即适用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


·婚内强奸如何认定 ?
      婚内强奸如何认定?一、婚内强奸如何认定  婚内的强制性行为,如果单从刑法条文来说的话,完全可以定强奸罪,因为《刑法》第236条所规定的强奸......


·抗辩权的放弃,有哪些
      抗辩权的放弃,有哪些分类?计划赶不上变化,很多人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或者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会想要放弃抗辩权,那么抗辩权的放弃就成了人们想要关注的......


·弟弟的遗产我有继承权吗?
      弟弟的遗产我有继承权吗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弟弟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


·取保候审大概多少钱?
      取保候审大概多少钱?一、取保候审大概多少钱?1、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决定,最低不低于一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


·花钱托人找关系办事,事没办成,能否要求退钱
      花钱托人办事在生活中大量存在,很多时候受托之人与所托之人基于第三人介绍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的熟人关系,加之多数受托人不承诺一定办成事,委托人也......


·应向哪个部门专利权缴纳年费?
      应向哪个部门专利权缴纳年费?一、应向哪个部门专利权缴纳年费?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


·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房屋?
      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房屋有哪些一、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房屋有哪些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