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鉴定期间有无工资?

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最关心的往往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伤情是否严重,能否正常恢复或者后续会有什么影响,另一个就是能否申请工伤赔偿,怎么办理、能赔多少,大多数职工的工资都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在工伤治疗和申办工伤赔偿期间不仅没有收入,还要支付不少的费用,因此,许多人都会产生疑问,工伤鉴定期间有无工资呢?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3、职工工伤鉴定期间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停工留薪期是否期满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有明确说明。若工伤职工还处于停工留薪期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已期满:(1)如劳动者构成七至十级伤残,则劳动者应当恢复上班提供劳动,若未上班的则用人单位可不发放工资。(2)如劳动者构成五六级伤残,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劳动者有在安排的工作上岗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不用额外支付工资。(3)如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则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此时应享受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可不用额外支付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综上所述,关于工伤鉴定期间有无工资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康复时属于停工留薪期,时间一般在一年以内,经有权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两年,如果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时仍处於停工留薪期间,则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否则停工留薪期满用人单位可不予支付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业房屋转租合同模板
      商业房屋转租合同模板商业房屋转租合同模板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国......


·包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
      包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一、包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我国《婚姻法》虽然明令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但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效力......


·有行政处罚记录会影响贷款吗?
      有行政处罚记录会影响贷款吗?一、行政处罚记录影响贷款吗?行政处罚记录不会影响贷款的,向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有: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


·非法集资介绍人责任如何认定?
      非法集资介绍人责任,如果知道非法集资,仍然介绍别人参加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公司实施合同或非法集资,公司法人和直接责任人均应承担民事责......


·受胁迫婚姻去哪办理?
      受胁迫婚姻去哪办理?《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


·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什么是土地证?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批捕法律情形有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批捕情形有什么?1、检察院应当不予逮捕的情形: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


·行政处罚不服申请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不服申请格式是怎样的?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在受到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之后,若不服从于该处罚是可以提出复议的请求的,对于这些提出复议的主......


·交通肇事之后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时有发生,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又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后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因为该罪是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要小一些,刑法规定......


·检察院多久做出批捕决定?
      一、检察院多久做出批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


·处理疫情期间违章延期吗?
      处理疫情期间违章延期吗?处理违章是可以进行延期的,或者是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疫情期间违章的处理--网上处理因疫情原因,车管所暂停办理车辆和驾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