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诈骗罪共犯应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

诈骗罪中,一个基本上是实行不了诈骗行为,需要多人共同操作,这就是共犯。但是很多人对诈骗罪的共犯不能正确的认定,这样就不能很好的处理案件。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诈骗罪共犯应如何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诈骗罪共犯应如何认定?1、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所以诈骗罪的共犯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诈骗罪中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那么共犯也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故意实施犯罪行为。3、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那么诈骗罪的共犯实施了诈骗行为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二、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一)诈骗罪量刑标准(未遂):?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二)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诈骗罪量刑标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罪的共犯就是一起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这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共犯的量刑则要根据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才能决定。所以,您有什么疑问,我们建议来电咨询网站专业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招摇撞骗敲诈勒索抢劫的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敲诈勒索抢劫的区别是什么?(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然也有“诈”的成......


·企业倒闭工伤如何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正常运行期间,若是职工受到了工伤,企业将依法对其承担主要责任。可是如果企业由于某些原因倒闭了,职工在企业倒闭之前所受的工伤,又该由谁负责......


·广西征地拆迁单位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
      广西征地拆迁单位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一、全区各县、市、区的水田、旱地、菜地、果园、鱼塘的三年平均年产值基数标准单位:元/亩市、县、区水......


·申请仲裁裁决期限多久?
      申请仲裁裁决期限多久?《民事诉讼法》第215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第201条规......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对一个概念进行学习的时候,通常它会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广义上的解释,一种是狭义上的解释。广......


·无证驾驶撞死人法律怎么判
      无证驾驶撞死人法律怎么判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造成他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根据情节不同可判处长短不同的刑罚。具体有四种定罪标准:1、无证驾驶致人......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可以,商标是商标,公司是公司。营业执照的吊销意味着经营能力的丧失,同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但劳动者应注意并不是所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劳动......


·被告人申请刑事抗诉的期限是怎样的
      被告人申请刑事抗诉的期限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


·社保补缴什么时候生效?
      社保补缴什么时候生效?各地根据社保缴费划账日期不同,到账和查询日期也不同。首先,企业缴纳社保和个人缴费不同,企业是上月申报次月月头划账,月底......


·离婚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