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银行承兑汇票样本的记载事项有哪些

银行承兑汇票样本的记载事项有哪些?
  
  当公司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时,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账款收付工作。工作中,我们会用到各种汇票来进行业务结算,最常见的就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然而,这两种汇票的适用依据是不一样的,下面来了解银行承兑汇票样本的记载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兑银行承兑的,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一、银行承兑汇票七大必须记载事项
  
  (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该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
  
  二、必须记载事项的相关内容 ?
  
  
  1、“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2、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请你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3、确定的金额。银行承兑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记载的汇票金额必须按规定来书写。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
  
  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承兑银行就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
  
  5、收款人名称。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6、出票日期。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必须按照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7、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签章。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出票人将签发好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后,出票行为即告完成。
  
  《票据法》第三十八条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十九条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第四十条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综上所述,对于有关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和填写,是有相关法定规定事项的。必须严格遵循规定来进行相关经济业务的汇票的签发,否则,会导致所签发的票据无效。所以,我们要熟悉有关票据汇票样本,这样才能做好相关工作。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律规定交罚金在法院哪里交
      交罚金在法院哪里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


·我国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
      我国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为了让劳动者对企业有归属感,企业会为职工发放福利费,在某些地区的企业会适时发放高温补......


·合同约定不明该怎么办?
      合同约定不明该怎么办?一、合同约定不明该怎么办?1、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


·管辖权异议二审胜诉后怎么处理
      管辖权异议二审胜诉后怎么处理一、管辖权异议二审胜诉后怎么处理?管辖权异议二审胜诉后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北京建委没有土地使用手续是违建吗?
      北京建委没有土地使用手续是违建吗?一、违法建筑包括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饮酒驾驶营运车辆应该怎么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预告解除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预告解除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预告解除买卖合同的规定是提前通知卖方,或者是买方自己即将要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一些具体事项作出......


·笔迹司法鉴定准确吗其过程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比如从天而降的欠条,自己是非常确定的表示没有向别人签过任何字据之类的东西,而且连鉴定机构也......


·江苏省昆山张浦医院能做工伤鉴定吗?
      工伤鉴定又被称为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专业机构对劳动者在进行劳动过程中受伤程度的一种证明,单位不提出认定或鉴定申请的,职工可自行提出。昆山张浦医......


·故意伤害罪最低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罪最低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最低量刑标准是管制,但量刑是需要结合故意伤害案的实际情况分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


·企业什么时候可以辞退员工?
      企业什么时候可以辞退员工?企业在员工存在着违章,或者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时候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规辞退和正常辞退。违规辞退是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