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超期之后要怎么处理?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概念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二、工伤认定超期的成因及法律后果
(一) 成因
1、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当地工伤社会保险,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障部门也不会承担工伤职工的相关费用,反而会对用人单位带来消极后果,即工伤事故的频繁而被劳动保障部门处罚及依法由自己承担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所以能瞒则瞒,一来可以避免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罚,二来还会少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工作人员)考虑其自身利益或上级工会组织不知情(或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而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不知道工伤申请时限或者即使知道但由于用人单位不配合而无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的申请材料。
4、伤者不知工伤待遇的具体标准与用人单位私了后反悔。
5、因第三人(包括交通事故引起的)原因致职工伤害而使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忽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 法律后果: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三、申请工伤认定超时效的处理方法,主要从救济途径、优缺点、时效讲述:
1、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其依据为:
(1)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2) 国务院《条例》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其依据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3、两种救济途径的必经程序
上述两种救济途径,伤者均应当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申诉两个环节。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伤者才可向法院起诉。因为,如果不考虑第三人原因致伤的情况,因工伤事故而发生的纠纷毕竟是劳动争议纠纷,如《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而且,伤者在申诉或起诉前,应当作司法鉴定:一可以确定赔偿金额,二可以确定申请时效或诉讼时效。前者的鉴定按一般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后者司法鉴定应当是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4、两种救济途径的时效
考虑到伤者的实际情况,根据《条例》等相关的规定,诉讼或仲裁申请时效可以分两种情况:
1、伤情不严重的,自停工留薪期满起计算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自伤者受伤之日起满12个月计算(特殊情况24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应当为作出司法鉴定之日起计算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超过时效虽然还可以弥补,但毕竟浪费的很多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对于普通人来说,我们建议您一定要把握好工伤认定的时效限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不单单只是包括了质量标准,还包括了许多其他的标准,例如施工质量等等。如果在其中发现了一些什么......
·如果男方出轨而已生了小孩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代社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是,因为夫妻一方出轨而导致的婚姻破裂则为社会大众所愤慨。在因出轨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中,人们常......
·一、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一、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
·一、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吗?
一、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吗?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也可以离开居住地,但需要经过监管机关同意才行。法律规定:《刑法》第八十四条......
·民间借贷法院会怎么判?
民间借贷法院会怎么判?单纯的民间借贷,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犯罪,就不会坐牢。但是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
·中介费可以重复收取吗
通过中介机构租房的,需要支付给中介机构一定的费用,我们称之为中介费。但是因为房屋租金每个月都会收取,那么这个中介费可以重复收取吗?可能不少人......
·战时临阵脱逃罪判多久?
保家卫国是军人的天职,在战斗打响的时候,军人要发挥勇敢作战、不怕牺牲的精神。如果战时临阵脱逃,导致行动失败,造成严重后果的,军人要被追究刑事......
·投资入股参与接受分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投资入股参与接受分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北京市具体规定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是否缴纳营业......
·汇编作品就是演绎作品吗?
汇编作品就是演绎作品吗?汇编作品不是演绎作品。1、汇编作品是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
·女职工孕期获得何种保护?
女职工孕期获得何种保护?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
·认定故意伤害罪的证据有哪些
其实不管是怎样的犯罪进行认定,此时若不能提供有效且充足的证据,那么就不能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针对不同的犯罪,认定的证据是不同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