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规定哪36种病可以请长假?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休假权。在这一法律条文下,各企业都对职工的休假、请假事项进行的具体规定。由于外资企业对于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视,对职工请假的要求严格程度更甚。有人则问,我国规定哪36种病可以请长假?下文会详细叙述。一、我国规定哪36种病可以请长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多发性硬化症、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植物人、系统性红斑狼疮、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原发性心肌病、重症肌无力、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坏死性筋膜炎、终末期肺病、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二、员工病假期间有哪些待遇劳动者病假时待遇如下: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请假是在一些特定的较为紧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的,长假更是如此。因为企业对于规章制度遵守程度的不一致,使得不同企业请假难度也是不尽相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仿别人的网站犯法吗?
      仿别人的网站犯法吗模仿不违法,未经授权的复制和抄袭违法。未经授权的复制包括完整的复制或对其中部分作品的复制,比如另存其中构成作品的图片后......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内容都有哪些?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内容都有哪些?建设用地容积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相当的陌生,但是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这是他们开发房产获得利益的计量标......


·按规定玩忽职守是职务犯罪吗
      按规定玩忽职守是职务犯罪吗一、按规定玩忽职守是职务犯罪吗?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一、行政强制执行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


·增城新塘西洲征收土地补偿该怎么计算?
      增城新塘西洲征收土地补偿该怎么计算?国家为了您的共同利益,征地在一些土地上修建房屋、道路是很正常的。在征收土地之前,为了让在那片土地上有土......


·个人转包工程合同有效吗
      无效。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


·网络诈骗立案后派出所会处理吗
      网络诈骗立案后派出所会处理吗一、网络诈骗立案后派出所会处理吗?实施网络诈骗,公安机关立案后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


·民事管辖权异议组织听证吗
      不需要,法院自会裁定。经法院书面审查,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不好确定的,或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争议较大的,当事人要求质证的,受诉法院应采取听证的方......


·公证员回避义务的法定情节有哪些?
      公证员回避义务的法定情节有哪些?公证员回避义务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


·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怎么核算?
      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怎么核算?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的核算需要由会计人员处理。新公司法对于认缴资金的实际缴付刻日没有规定,这些都是由公司章程规定......


·偷税漏税属于那类犯罪行为?
      偷税漏税属于那类犯罪行为?偷税漏税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按照行政违法处理,达到犯罪的可以按照刑事犯罪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