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你知道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吗?目前,在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认定的时候,暂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过可以通过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原则,来判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
  司法实践中,常用的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有:
  1、思想与表达两分法
  将作品的思想(idea)排除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这是版权法原理的基本要求。《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明确规定:版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我国版权局于1998年1月8日提交的著作权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第5条也增设了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现和过程的条款。思想与表达在一般作品中,可以清楚区分,但在计算机软件作品中,其界限并不明朗。此外,即使属于思想的表达,但该表达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是唯一性的表达,则表达同样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2、接触与相似原则
  在分离思想与表达、公有领域与私权领域之后,如果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触或者作品有接触的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抄袭。如果权利人与被告的作品相同或类似,而被告方没法提供其创作过程以证明未进行模仿而是独立创作的,侵权即成立。可见,这里的举证责任的承担发生了倒置,即由被诉作品的作者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原告作品,否则就可以推定存在着接触。在判断两部作品相同或者相似上,有所谓实质部分(substantialpart)的说法,即被诉的作品模仿了权利人作品的实质部分。然而,到底什么是作品的实质部分,怎样判断实质部分,仍然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这有待于司法实践进一步的探索。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看,应从“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来分析,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就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侵权行为而言,由于不考虑为人是否有过错,因而过错不再是该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著作权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分行,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如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我认为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因为他们未经作者许可又无法律许可,侵权人行使了本应由著作权人所控制的权利或妨碍了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使。实践中,一旦某个行为被认定为著作权侵权行为的,那么就要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此,我国还专门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腰椎压缩性骨算不算工伤
      腰椎压缩性骨算不算工伤一、腰椎压缩性骨算不算工伤腰椎压缩性骨只要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都是算工伤,职工工伤致L1腰椎压缩性骨折前沿高度减少小......


·遗产继承分配从什么时候计算
      一、遗产继承分配从什么时候计算?遗产继承分配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


·房屋买卖的相关税费
      房屋买卖的相关税费1、房屋产权登记费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交纳登记费、权证工本费、印花税。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建筑平方米3角,管房单位......


·房产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还要给吗?
      房产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还要给吗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


·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有什么惩罚?
      诈骗罪是生活中常见的罪名。非法分子通过违法行为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就是诈骗行为,诈骗金额也因不同情况而定,那么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情况,法律会......


·哺乳期内辞退员工怎么算补偿金
      哺乳期内辞退员工怎么算补偿金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


·隐瞒疫情病情不报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隐瞒疫情病情不报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从疫情严重区域返乡和与此类人员有无防护密切接触的个人、单位不如实报告或隐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夫妻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


·无锡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当然也只能是由个人构成。既然涉嫌构成此罪,那么就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要......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类型都有哪些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类型都有哪些男女之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的,多数都是构成了非法同居关系,当然也有少部分是属于事实......


·重庆万州征地补偿具体包括哪些
      重庆万州征地补偿包括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