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
  
  伴随着改革开放市场化经济的繁荣发展,年轻人的婚恋观念也在发生着巨大的转变,从最早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演化到如今的奉子成婚已成为一件平常而又能被大众所接受的事情,这样的特殊情形下所缔结的婚姻也能够受到亲朋好友的祝贺,所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以下内容有本网编者为您提供,希望对您的了解有所帮助。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可以通过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这一法律途径得以实现,下列内容是变更抚养权所需的条件。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二、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现在很多男女,结婚前确定恋爱关系后就同居,双方没做好准备的情况下怀孕,即未婚先孕。发生这个意外后,因为女方要怀胎,所以一旦决定生下孩子,如果今后双方又不打算结婚,那么将会对女生产生重大影响。那么,这时候要先确定男方要为此负担什么责任。
  
  首先,未婚先孕生下孩子后,即为非婚生子,可以享受以下法定权利: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因此,未婚先孕男方对孩子负担抚养义务,若是拒绝承担抚养义务,非婚生子可以起诉到法院。
  
  并且,男方支付抚养费,按规定要给到孩子十八周岁。
  
  其次,未婚先孕会直接影响孩子的户口,所以建议男女双方最好及时办理结婚登记。父母结婚登记后,非婚生子就会更好上户口,同时父母双方也要负担相同的抚养义务。
  
  不过,未婚先孕不违法,所以一方不同意结婚的,另一方也不能继续主张结婚,因为对方没有结婚的义务。
  
  当然在实践中还有很多私人的合法行为可以解决上述的问题,但是我们今天仅从法律的角度来解决,当然不排除双方在未婚先孕后,并不打算结婚的,女方可以索要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只能由当事双方协商。另外对于未婚先孕生下的小孩,如果男方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女方则能够主张对方履行抚养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商标代理组织名称:地址: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交通肇事拘留一般多久?
      交通肇事拘留一般多久?一、交通肇事拘留一般多久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


·一、公民因醉驾拘过可以出国吗?
      一、公民因醉驾拘过可以出国吗?可以申请,不过如果判了刑了,可能在填表的时候需要说明有犯罪记录。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


·一、新《婚姻法》未领证买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一、新《婚姻法》未领证买房子是共同财产吗?未领证买的房子不算是共同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买了一套房,并在婚后一年才办理下房产证,这套房子是......


·起诉婚姻无效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处理无效婚姻?
      在处理婚姻案件中,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无效婚姻。它是指出于某些原因,使得已经成为事实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在如今社会,无效婚姻的情况也是非常普......


·起诉离婚得多长时间结案?
      起诉离婚得多长时间结案?如果起诉离婚的话,首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调解一般来说很快就可以结案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需要进行开庭判......


·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
      诈骗是利用他人不知情获得财物的行为,现在社会上各种诈骗行为愈演愈烈,各种诈骗方式层出不穷。对诈骗罪,我国是有着详细的法律规定的,现在将在下面......


·一、遗嘱将来预期财产是可以的吗?
      一、遗嘱将来预期财产是可以的吗?对预期财产一般不可以立遗嘱,因为预期财产只是一种预测,可能是盈利也有可能是亏损,是不确定的。我国《民法典》(......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修......


·试用期辞退员工通知书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试用期辞退员工通知书范本的格式是什么?《试用期辞退通知书》范本先生(女士):我公司与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了岗位,试用期间,公司发现你不能胜......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一)客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