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
2.nj64.com 德本律师
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允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二)、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现将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列举如下:1、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 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2) 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3) 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6. 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注:股东的一般瑕疵行为不能成为其承担公司责任的根据。对于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出资不足,但后来已经补足出资的;项目公司的股东,虽然初始出资不足,但在其后的项目运行中投入的资金超过了约定的注册资本的,均应该认定其已经出资到位。对于股东抽逃公司资产的行为,应以公司实际资产的不当减少为认定标准,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于他人或以其股权投资于其它公司的行为,对公司的资产不产生影响;即使股东没有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也不能将其对股权的处分认定为抽逃出资行为。我们可以得知,法人死亡债务的承担者是由公司来进行承担的,由于公司的形式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是不相同的,我们可以根据遇到的具体情况,来对于公司债务的承担和处理方式作出做好的处理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
More>>
·民法总则规定关于营利法人的设立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关于营利法人的设立有哪些?我们设立一家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是私人企业都是必须要有营业执照的。那么我......
·新婚姻法离婚酒席钱彩礼钱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我们知道,随着人们婚姻观的变化,结婚、离婚也变得越来越简单,所承受的心理负担也是越来越小......
·行政复议中止情形都有哪些
行政复议中止情形都有哪些《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
·商业银行保函格式是怎样的
商业银行保函格式是怎样的?商业银行保函致受益人:因(下称“保函申请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接受保函申请人的请求......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
一、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
·刑事抗诉案件提出新证据有效吗
一、刑事抗诉案件提出新证据有效吗刑事抗诉期间新证据是有效的。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
·网络诈骗如何抓到对方?
网络诈骗如何抓到对方?诈骗是防不胜防的,以前是面对面诈骗,而现在新型社会多是电话诈骗或者是网络诈骗,网络诈骗不同于以前的现实诈骗,因为不知道......
·再审改判的几率大吗
所谓再审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过程,其目的是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进行纠正。但是否改判不能按概率计算,而是根据新证据的......
·死刑适用减刑吗 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法律中所说的减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措施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就可以给予刑罚种类的变更,或者刑期的缩短。在司法实......
·犯罪行为的犯罪地包括哪些
犯罪行为的犯罪地包括哪些?犯罪地犯罪的预备地、实行地和结果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1、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司法文证审查确认的医疗时限为准。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