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轻伤害赔偿大概多少万?

轻伤害赔偿大概多少万?
  
  打架斗殴造成人员受伤的,第一时间要报警处理。根据流程要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顾名思义,指的是伤残的程度鉴定,例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工伤事故伤残鉴定及打架斗殴伤残鉴定等。伤残鉴定是申请及获得理赔的基础,是量刑的依据之一,一般由司法部门执行。那么,轻伤害赔偿大概多少万?
  
  轻伤害赔偿大概多少万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具体赔偿如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总的来说,对于造成轻微伤的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可以由公安机关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赔偿的金额。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需要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混凝土是建筑生产的必要材料,混凝土工程是建筑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因此,混凝土工程质量的检测便成为一项重......


·社会抚育费征收条例具体内容
      为了调节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并保护环境,我国提出了社会抚育费征收条例,条例中明确指出社会抚育费可以适当的补偿政府社会事业在公共投入中的经费,......


·打架斗殴两个都受伤怎么处理
      打架斗殴两个都受伤怎么处理打架的双方都是轻伤的,可以调解处理,调解后双方可以都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调解不成的,公安机关就会追究双方的刑事责任......


·移送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条件是什么?
      移送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为了案件提供足够的证据,在原有侦查基础上,对需要补充侦查的,重新进行侦查,如果法院认为事实证据不足,可以移送......


·一、工伤误工费跟停工留薪可以同时主张吗?
      一、工伤误工费跟停工留薪可以同时主张吗?不可以;事实上,虽然二者都是因受伤医疗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但二者实际......


·请假抵扣加班工资的规定是否合法?
      请假抵扣加班工资的规定是否合法?请假抵扣加班工资的规定是是不合法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劳动者是可以进行请假的,而且请假的话可以继续享受到原来的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近几年来,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控制和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


·国家赔偿受理时限是多久?
      一、国家赔偿受理时限是多久?(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


·离婚无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无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


·行政不作为诉讼前需要复议吗
      行政不作为诉讼前需要复议吗?不是的,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8种: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一、事实婚姻男的不领结婚证可以受到民法典的保护吗?
      一、事实婚姻男的不领结婚证可以受到民法典的保护吗?不可以的;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