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
一、离婚后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后不久即以子女名义起诉主张抚养费,对待这样的情况,虽然我们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但也应严格审查,防止曾经承诺独自抚养子女的一方恶意骗取法律同情,实现尽快解除婚姻关系、争夺子女抚养权的非法目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里的“必要”和“合理”很关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抚养方经济状况下降,无法独自承担抚养义务,或是子女出现升学、疾病等情况时,对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后没有法定事由就反悔的,在法律不应予以支持,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综上所述,在一方难以单独抚养孩子时,另一方也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供孩子长大成人,血浓于水,即使家庭破裂,孩子依然是父母的骨肉,也应该享有被抚养成人的权利。父母所支付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孩子具体需要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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