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有一个法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时候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聘请到新的法人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合同,将各自的权利及义务规定好。这份合同比较重要,双方要确保内容完整全面。那么,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股东: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或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拟聘用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2、乙方决定接受甲方的聘任,出任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3年3月3日起,至2015年3月3日止,聘用期为2年,为固定期限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报酬
  
  乙方报酬由本公司支付某某万元。每一会计年度进行年度进行支付,采用“上打下”的原则,即来年底结算后才能支付上一年的报酬。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受聘为公司的总经理后,对公司股东会负责,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本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履行同等义务;
  
  2、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根据股东会要求,拟订年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股东会批准;
  
  4、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公司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纳入公司管理体系中;
  
  6、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员工;
  
  7、组织编制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经股东会通过后执行;
  
  8、受股东会委托代表公司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9、获得经股东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10、主持和召集日常工作会议;
  
  第四条 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并承担如下义务;
  
  1、直接对股东会负责;
  
  2、将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会越权;
  
  3、严格履行股东会授予的职责和权利;
  
  4、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5、遵守国家法律及法规,包括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6、当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和诚信的原则,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义务:
  
  (1)真诚地以对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
  
  (2)按赋予权利时原定目的行使权利;
  
  (3)亲自行使所赋予的酌情处理权,不得将其酌情权转给他人行驶;
  
  7、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不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不参与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员工;
  
  4、不参与组织编制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
  
  5、不参与股东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6、不享有主持和召集日常工作会议权利;
  
  7、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对股东会作出的各种决议执行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的,在每年支付报酬是扣除公司的损失部分;
  
  3、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不称职的,导致严重失误的。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2013年 月 日
  
  综上所述,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招聘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法人。双方谈好条件后,要签署一份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在里面写清聘用期限、法人报酬及结算方式、法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具备法律效力,此后双方就应该如实履行各自义务,等合同到期后,再决定是否续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与行政责任有什么不同
      通常情况下,犯罪行为成立,刑事责任便开始产生,行为人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到底我国规定的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而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相比,......


·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以及流程是什么?
      一、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参保大学生因疾病发生的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住院医药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分段累进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30000元。......


·闯黄灯扣分吗
      闯黄灯扣分吗,闯黄灯一般现场处罚一、闯黄灯扣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怎样的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


·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辞退需要给补偿金吗
      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辞退需要给补偿金吗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在中国
      在中国,国民的传统意识比较强烈,特别是在农村更能体现出来。已婚的小伙伴们面临着生育,长辈们都要生男孩来满足传宗接代。导致好多家庭出现超生的现......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总说明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总说明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


·购买新汽车注意事项是什么?
      购买新汽车注意事项是什么?一、提醒:遵守“新三包”中车主应尽义务据记者了解,无论是新旧汽车“三包”政策,都规定车辆可以享受由厂家或者经销商......


·怎样对生产伪劣产品罪进行认定
      我们都知道生产伪劣产品,一般都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且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怎样对生产伪......


·如何认定代书遗嘱
      如何认定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


·《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公司处分公司内部一些具有重大比例的财产,而且这种公司财产的处分的方式,已经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