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如何分

有三个问题,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及时处理的,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同时,这三者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尤其是关于财产的分割。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夫妻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具体地说: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4、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5、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6.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夫妻的财产主要分为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要是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只能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通常情况下,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分割,允许离婚夫妻先协商处理。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是什么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


·私下转让股权是否合法有效?相关规定有哪些
      私下转让股权是否合法有效?相关规定有哪些现在很多企业、公司一般都会用股权转让进行快捷的筹集新的资本,股东们进行股权转让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偷税批捕法院时间多久判决
      一、偷税批捕法院时间多久判决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是两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在法院审判阶段是两个月,一......


·合伙人法定退伙的情形都是什么?
      合伙人法定退伙的情形都是什么一、合伙人法定退伙的情形都是什么《合伙企业法》规定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


·用现金退还前股东款可行吗?
      用现金退还前股东款可行吗?一、用现金退还股东款可行吗?用现金退还股东款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


·解除婚姻关系要什么条件?
      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其实也就是要离婚,这不是不可以,但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您是否知道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应具备......


·用人单位雇用童工怎么处理
      虽然童工和未成年工都是属于未成年人,但我国在对待他们的态度上面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其中,允许用人单位录用未成年工,但却不准许录用童工。而要是用......


·夫妻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家庭是一个互相扶持的群体,一般情况下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家中的老人、儿童或身患疾病的弱势群体负有抚养照顾的责任。现实社会中,对虐......


·高空抛物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高空抛物的刑事责任有哪些?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


·民法总则中权利客体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权利客体的规定是什么民法是涉及到所有人的法律,和您的生活密切相关,民法总则对于实际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和立法,目的就是让遇到问题的时候......


·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2023
      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1、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