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饮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类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饮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类别,其中,醉酒驾车的情节更严重,处罚也更严厉,交管人员在道路执法查处酒驾行为时,有时会遇到驾驶人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情况,有的人认为同样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喝酒,为啥我是醉驾而另一个人是酒驾,那么,酒精含量达到多少数醉驾?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多少数醉驾的问题,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时就属于醉驾,当超过200毫克/100毫升时则属于醉驾中情节严重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判处半年以内拘役并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醉驾多久预审,多久可以完成?
      醉驾多久预审,多久可以完成?醉驾被交警查处后,会对驾驶员验血查酒精量的多少,而在人民检察院之前,公安机关都会对其进行预审,然后再交到检察院的时......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施工许可证超过了有效期重新办理的需要的材料
      施工许可证超过了有效期重新办理的需要的材料绝大多数的企业都能够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并且跟施工许可证的要求,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施工,......


·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
      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一、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新出台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是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将南昌市住宅......


·强制猥亵3次怎么判罚?
      强制猥亵3次怎么判罚?强制猥亵妇女被刑事拘留,表明涉嫌强制猥亵罪。有三次案底,可能不会轻判,具体要看是否构成累犯,以及犯罪情节等。《刑法》(201......


·离婚是不是必须要在发证地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
      离婚是不是必须要在发证地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刑事案件中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中批捕是什么意思?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


·作品如何登记著作权
      作品如何登记著作权我国虽然施行的是作品实行自愿登记制度,但是将自己的作品办理著作权登记的,才能有备无患,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作......


·刑诉法关于搜查的规定存在哪些问题?
      在我国的刑诉法中,有着一系列的规定。而在调查刑事犯罪是,搜查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仔细搜查,才能找到足够多的线索和证据。虽然刑诉法关......


·有关于非法集资最后怎么处理?
      非法集资在我们国家是违法的,我们国家对非法集资的惩治力度也是相当的大,但是很多人都不明白到底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最后怎么处理,针对这些问......


·提起刑事上诉的主体有哪几类?
      1,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