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一、什么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其次是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最后是不移交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是指在国家公安、工商、税务、海关、检疫等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公务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故意不移交,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二、如何认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认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主要需区分清罪与非罪,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是明知,而是出于其业务知识、经验不足,或者是调查研究不够充分,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思想方法简单片面造成认识偏颇而发生的错误行为,即使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一般也不构成犯罪,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重大后果而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以其他相应犯罪论处。
(二)区分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两罪都是特殊主体,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两罪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后罪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具体案例的具体情节都不一样,每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涉案当事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是此罪还是彼罪的认定,关系到涉案人是否被剥夺自由,被剥夺多长时间的自由。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涉及到这方面的犯罪,最好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让他们为您厘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国家不会强制的干预劳动关系纠纷,也就是说,发生了劳动矛盾以后,如果作为受害者的员工都不寻求法律的帮助的话,那......
·法院医疗过错案例分析的规定有哪些
法院医疗过错案例分析的规定有哪些?法院对医疗过错案例分析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
·诉讼答辩状的格式是怎样的
诉讼答辩状的格式是怎样的在通过诉讼方式处理相关纠纷的时候,起诉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而针对起诉状中的内容,作为被告的一方则可以结合实......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最后日期是什么?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最后日期是什么?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最后日期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消失之日起,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很多,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
现在劳动者辞职跳槽很频繁,尤其是年轻一代。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无疑出于弱势地位,所以需要法律的保护,为此,《劳动合同法》给了劳动更多的自由和选......
·如果追加被告诉讼时效中断吗?
如果追加被告诉讼时效中断吗?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
·现在楼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现在楼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的办理房产证,只有房产证办好了才能去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样,两证齐全了,就证明房子归自己所有......
·疫情信用卡还款延迟证明规定是什么
疫情信用卡还款延迟证明规定是什么?疫情信用卡还款延迟证明规定是需要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来开具证明,如果疫情防控人员那么应当由工作单位来开具证明,如......
·国家赔偿后诉讼判决怎么执行
一、国家赔偿后诉讼判决怎么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