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做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在我国制定的有专门的消费者保护协议法。除此以外,我国有一些部门也是专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如果真的遇到不良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的话,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也会对这些商家进行相应的处罚,不过前提是消费者一定要学会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做?
一、在我国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做?
①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②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③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④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⑤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二、消费者协会对投诉的受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各地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协)对受理消费者投诉做如下规定 :
(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 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 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 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 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形酌情受理
1、 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所列情况,投诉人当时不能提供明确的被投诉方的,应积极协助消费者查找应负责任者,能够确定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应予受理。
2、对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侵权问题投诉,可告知投诉者保留现场和证据,及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的消费者坚持要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调解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
3、按投诉的内容和有关规定,需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建议消费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对已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久拖不决或只对经营者处罚,未给消费者追偿损失,消费者又向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投诉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可以向该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并提出建议。
4、 当地通过施行的地方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其他职能的,按地方法规执行。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如果消费者想要投诉的话,最直接的方法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在投诉的时候,消费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投诉对象,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事实清楚的话,消费者协会会针对消费者投诉的事情进行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情况是什么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情况是什么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
·抽逃出资入罪条件?
抽逃出资入罪条件有哪些一、抽逃出资入罪条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醉驾开庭后立马收监吗?
一、醉驾开庭后立马收监吗?醉驾开庭后并不会立马收监,应当在司法判决作出后根据判决结果决定收监情况。如果判处缓刑的,不存在收监执行的问题。法律规......
·一、代书遗嘱手印是有效的吗?
一、代书遗嘱手印是有效的吗?代书遗嘱若是只有手印此时该遗嘱可能会无效,在一般情况下,代书遗嘱是需要有遗嘱原件的,如果代书遗嘱只有按手印照片,是......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在进行租赁房屋的时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可以有效的保障好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我们进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
·一、交通事故右脚软组织损伤要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右脚软组织损伤要赔偿哪些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抢注域名算不算侵权
要分情况,如果是恶意抢注,那么就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如果是正常抢注,就不算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
·离婚如何保护个人财产
离婚如何保护个人财产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
·效力待定合同处理方式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签订合同是保障两方权益的一种常见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马上生效的,这里就有一种“效力待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合同,顾名......
·离婚的时候新婚姻法有利男性吗?
新婚姻法颁布之后,可以发现诸多规定做了修改,首先单方面的宣布提出离婚是无效的,而且女方也不能在结婚时决定房子的房产证所有人,社会上很对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