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贷式诈骗公安不立案违法吗?

民间借贷其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正常的债务债权关系,双方在形成债务债权关系的时候,是要签订具体的借款合同的。在正常情况下,借款的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对方不还款的话,不一定说对方就构成了诈骗罪。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借贷式诈骗公安不立案是否正确?一、借贷式诈骗公安不立案违法吗如案件属于民间借贷案件的,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做法正确,并不属于违法行为。如属于诈骗案的,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公安机关不立案做法错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二、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那么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在表现形式上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如何在具体案件中进行判断呢?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如果遇到的这类案件报交到公安机关,公安部门不予立案的话,说明案件的性质不是您想的那样,是属于民间借贷案例,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就是正确的。如果说确实是属于诈骗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就是不对的。一般公安机关都会通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原因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贿受贿的追诉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行贿受贿的追诉时效是怎样规定的?行贿罪最高刑为无期,受贿罪最高刑为死刑,因此,追诉时效问题,行贿罪和受贿罪,应该是五年到二十年。《刑法......


·强迫交易180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构成强迫交易罪。金额180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具体刑期要结合涉案金额、共犯人数、强迫交易次数、造成损......


·单位犯罪的职工也要被判刑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企业和单位为了尽快实现发财梦,不惜铤而走险,以身犯险,做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单位犯罪率的提高的一个原因就是......


·公司裁员提前一个月告知赔偿多少钱?
      公司裁员提前一个月告知赔偿多少钱?1、经济补偿金额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一方在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
      现如今,夫妻中一方甚至双方在婚内出轨的情况都是比较多的,而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也很常见,当然也不是必然的。那要是一方因为对方在婚内出轨而向法院......


·签了合同没收款这样的合同生效吗,有哪些条件
      签了合同没收款这样的合同生效吗,有哪些条件签了合同没收款这样的合同生效吗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约定了生效条件的,条件具备......


·一、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1、医药费: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2、营养费:30元/天3、护理费:76元/天,一般......


·交通事故车损和人伤一起赔付吗?
      交通事故车损和人伤一起赔付吗可以。有人受伤的立即报警处理,等待交警进行认定责任,对于车损的赔偿可以按照下面的内容确定: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


·很多人出于谋取私利或者扩大使用范围,伪造、变造企业债券,致使
      很多人出于谋取私利或者扩大使用范围,伪造、变造企业债券,致使国家金融市场管理秩序遭到破坏,民众的资金遭到损失,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


·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专利申请提交后,首先应进行是否符合受......


·根据法律规定隐瞒工伤谁负责?
      根据法律规定隐瞒工伤谁负责?根据法律规定隐瞒工伤有隐瞒工伤的人员负责,比如说是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些隐瞒的情况,那么他必须要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